
关于烟花爆竹燃放新规定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临近春节
烟花爆竹迎来燃放旺季
射阳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呢
一起来看看吧
禁燃时间和区域
12月10日起,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县城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射阳县城区域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区域范围是射阳县城滨湖大道以西、226省道(西绕城段)以东、北环路以南、开放大道以北合围的区域内。
县城区域外的下列场所和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
(二)医疗机构;
(三)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
(四)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五)重要军事区域;
(六)高铁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七)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八)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特殊情形:
逢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规定》的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为何要禁燃烟花爆竹
1、引起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超细颗粒物(PM2.5、PM10),导致空气质量瞬间恶化。例如,硫磺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会刺激呼吸道;金属粉末(铜、铁、铅)燃烧产生的重金属颗粒,长期积累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质量。
2、产生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可达100-150分贝(远超60分贝的扰民标准),不仅干扰居民睡眠,还可能诱发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血管疾病,尤其对老人、孕妇和婴幼儿影响显著。
3、引发火灾隐患
烟花爆竹是引发火灾的重要源头,燃放时火星溅落阳台、窗帘等易燃物,易引发家庭火灾,烧毁房屋、家具、电器等;不当燃放可能烧毁绿化、路灯、电线、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导致区域停电、交通中断等。
4、发生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案例比比皆是。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满足部分居民朋友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县政府拟划定集中燃放点供大家进行集中燃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重要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禁燃禁放不是失去年味
而是让春节更安全、更清新、更文明
少一处燃放
多一份安全
添一片蓝天
射阳县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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