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交通运输

2025年12月06日
县交通运输局
做好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
阅读量:474
本报讯(通讯员 王克成)自11月5日,我县出台《关于在县城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后,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全系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斗香。
据悉,县政府新出台《关于在县城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为预防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规定明确县城滨湖大道以西、226省道(西绕城段)以东、北环路以南、开放大道以北合围的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相关公共场所和地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今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9日。
◎ 《射阳日报》射阳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苏ICP备140574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