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有爱小城”更有温度更有魅力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顾东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县城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指示精神,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持续加强“执法+服务”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
一、提前介入引导,避免违法发生。我局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向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企业,逐一发放《规划违法行为常见情形提醒》,将常见规划违法行为一一列举,提醒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过程中规避,避免建设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建设,导致受到行政处罚,不能顺利通过验收并对企业征信产生不利影响。
二、统一处罚裁量标准,按下限从轻处罚。在城乡规划处罚事项中,对经规划部门认定可以通过处罚后完善手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我局统一裁量标准,依照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三项关于“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的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罚款,我局以最低限度5%进行处罚。
三、对经济困难的,准予延期缴纳罚款。射阳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在建设悦珑熙苑小区时存在违规问题,被我局处罚款3.48万元。因当事人系恒大集团子公司,公司债务多,内部审批流程长,资金支出权限不在该公司,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确有困难,我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准予延期两个月缴纳罚款,现罚款已缴清。
四、主动积极开展涉企信用修复。在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和对口执法科室,工作人员主动告知企业信用惩戒和修复相关情况,对有困难的企业,指导完成信用修复。安排企业参加江苏省企业信用修复线上培训班,积极学习信用修复知识,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促进社会健康发展。近3年来,共帮助、引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92次,消除不良记录对企业的影响。
问:县城管局在违法建设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违法建设治理,我局多措并举,坚持“依法行政、控增减存、快速响应”原则,深入推进违建管控工作。
一、突出加强源头管控,新增违建零容忍。我局执法大队结合县城规划区实际情况,将县城规划区划分为11个区域,每个区域安排1—2名责任人,加大对新增违建的管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不断加大防违、控违力度。
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消化存量违法建设。积极配合合德镇、射阳经济开发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落实专门人员参与专班整治,共同推进前期宣传、自行拆除动员、通知书发放、现场人员疏导、执法业务指导等工作,确保安全顺利拆除,共拆除存量违建约5000㎡。
三、创新执法巡查模式,织密巡查监管网络。多年来,屋顶私搭房屋或阳光房,工厂内部空地上私搭乱建……这些日常巡查不容易发现的违法建设一直是查处违建的难点问题,而无人机具有使用灵活、巡查范围广等特点,使用无人机从空中巡查,有效解决了部分违建取证困难的问题。目前,执法大队在违建防控领域已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人巡+机巡”巡查模式:一是固定路线的巡查。通过提前设定好固定巡查路线,可以方便地对指定区域进行巡查。二是重点区域的周期性巡查。对于举报信访较多的区域或地点纳入重点区域管理,周期性地进行反复巡查。三是辅助拆违。一方面,对违建拆除前的位置、数量、大致面积进行统计及测算。另一方面,可以对拆除后的结果进行确认。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共拆除违建182处,利用无人机巡查发现28处,占比15%;共拆除高空违建26处,利用无人机巡查发现21处,占比80.7%;无人机累计飞行128天314架次,累计飞行约1414.7公里。
我局将持续探索低空巡防,无人机航线巡查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数据紧密融合,探索利用智能比对处置举措,提升巡检力度和效率,提高违建防控处置力度,全力做到“严管严控、应拆尽拆”。
问:我县流动摊贩是如何管理的?
答: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规范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我局坚持以“劝导为主、查处为辅、标本兼治”为原则,重点对校园、商圈、农贸市场、市民广场、夜市街区周边等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的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违规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今年以来,共开展30余次关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
同时,我局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实地调研了解群众诉求的基础之上,目前共开辟36处(其中县城区8处)摊点疏导场所,备案29处餐饮外摆门市,有效解决了部分区域占道经营行为,满足了群众生活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市容环境秩序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常态化巡查与不定期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城市夜间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问:今年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严防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偷运、偷倒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近期,我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
一、源头管控、筑牢防线。我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走访建筑工地,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规范管理,要求落实文明施工规定,确保工地出入口干净整洁,坚决杜绝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遗撒污染路面的现象发生。
二、过程监管、强化宣传。我局抽调执法骨干,重点巡查县城区主要路段,逐一排查过往渣土车辆,查看运输车是否具备准运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车身是否保持整洁以及是否采取密闭措施等问题,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并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向驾驶员宣传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筑垃圾处置不留死角。
三、联合检查、从严执法。今年以来,我局联合镇(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检查63次,其中在滨湖大道、高速沿线等重点区域、路段开展设卡检查3次,检查来往大型车辆进行引导宣传,提高大型车运输司机安全意识,严防出现外来土偷运行为。对市政项目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员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备案意识。联合15个镇(区)及农(盐)场城管条线负责人完成两轮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贮存、堆放专项检查。目前,正在开展第三轮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贮存、堆放专项检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保持“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宣传为先导、以执法为后盾,守牢源头“防控线”,严把路面“巡查关”,织密长效“执法网”,打造更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城市环境。
问:我县店牌店招是如何备案的?
答:店招标牌设置必须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店招标牌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有序设置。二是店招标牌设置必须与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高度、体量、色调与城市景观相统一。如有群众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户外广告报备具体办公地址是幸福大道市民中心三楼城管窗口,到时工作人员将提供申请表,并告知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照;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所利用的户外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相关资料;户外广告设施位置实景效果图;与户外广告设施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方案等相应资料。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电话0515-82396806,向城管窗口工作人员作进一步咨询。
问:砌什么样的房子才叫违章建筑,现在申请建房要不要办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属于违法建筑。另外,未经批准、未按批准内容建设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也属于违法建筑的范畴。在县城规划区内申请建房,必须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射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射阳县城市管理局,是执法机构,并非规划许可机构,如果市民朋友需要办理建房或修房的许可手续,应当向所辖街道或规划部门咨询、申请。对于正在进行的建房行为,执法人员通常首先要求户主出示建房批准手续,对于无法提供批准手续的建房行为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问:几十年前建的房子房顶漏雨,墙上砖头全剥掉了,想维修一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县城市管理局的下属执法单位,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并不承担建设规划许可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同样需要办理相关批准手续。详情请咨询规划部门或所辖街道。如果房屋需要维修,一定要先办理审批手续,更不能未批先建。如果擅自翻修、私自扩建,我局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查处。
问:我家和隔壁邻居之间有一条50公分宽的巷子,每家25公分的滴水,现在隔壁邻居没打招呼,直接就把巷子两头砌墙堵死了,对此该怎么处理?
答:邻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砌墙封堵巷道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建设行为,不仅侵害了相邻权,更影响了城市规划秩序。可将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后台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问:新房正在装修,建筑装潢垃圾如何处置?
答: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首先需要在装修前跟物业报备,了解装修垃圾投放方式,一般物业会明确告知装修时间和垃圾投放要求。我们要求各个小区设立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业主必须把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后再投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也不能直接堆在楼道里,更不能高空抛撒,物业每天会安排专人巡查,确保堆放点整洁。在处置环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清运公司收取垃圾,确保装修垃圾专车运输,且运输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合规的运输设备。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