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政法

2025年11月01日
这次雨中执行有点“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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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珐轩
“杜法官,实在抱歉,这么早打电话给您,我刚刚发现陈某在……”早上8点钟,秋雨淅沥,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奔赴执行现场。
刘某某与陈某、王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县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王某某向刘某某还款10.5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两人迟迟未履行义务,刘某某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多次督促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尽快结清”到“正在筹钱缓一缓”,两被执行人始终拖延履行。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电话,即刻组织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锁定被执行人陈某车辆,在陈某准备上车之际,将其拦下并拘传至法院。
谈话过程中,陈某起初情绪激动。“我又不是故意不还钱!现在手头还有工程没结,等款到了肯定能还!”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陈某情绪逐渐缓和,还款态度也转为积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同意减免部分款项,由陈某、王某某分别支付4万元。扣除陈某前期还款5000元后,陈某现场向刘某某一次性转账35000元。至此,陈某的支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对于另一被执行人王某某,县法院将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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