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旅融合塑品牌 惠民提质促发展
——县文广旅局局长蒯乃华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文旅融合发展是当前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想问一下“十四五”期间我县在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以及成绩?
答:“十四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守正创新、文旅融合,全力打造核心旅游景点,积极培育文旅优质产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县共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8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省级工业旅游区2家,星级旅游饭店4家,等级旅游民宿2家,非遗40项,文保单位5家,文图淮杂等文化阵地常态开放。
一是旅游产业格局不断健全。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文旅项目投资超20亿元,建成开放日月岛童话水乡、桑乐田园、四季果香等一批核心景区,成功推动鹤乡菊海、泊心黄沙港创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其中泊心黄沙港成功列入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旅游业态配套持续完善,打造多个特色商业街区和主题民宿,引进高星级酒店和绿色饭店,显著提升旅游接待能力。通过联动线上线下资源,推出多条精品游线,积极拓展入境游市场,并依托品牌节庆活动和立体营销体系,有效提升“追光而遇 最美射阳”文旅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基层文化供给持续完善。文化阵地运营有序,杂技艺术中心、淮剧文化剧场、百姓大舞台三大惠民演出阵地实现每周常态化演出;图书馆新城区馆、少儿图书馆、恒隆城市书房等阅读服务体系布局合理;文化馆非遗展厅、美术展厅全面开放,常态开展“趣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等特色活动。杂技艺术中心入选省级小剧场建设优秀案例,淮剧文化剧场入选“盐风海韵”2023年度最佳剧场。射阳县淮剧团连续三年荣获省国有文艺院团评价考核优秀,获评全国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5个基层阵地入选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镇区综合文化站顺利完成省级评估定级的申报工作,智慧广电实现镇区全覆盖。
三是文艺精品创作再攀高峰。坚持以精品力作铸就射阳新时代文艺高峰,淮剧《我家住在渔歌村》获省紫金艺术节优秀剧目,实现历史突破;小淮剧《抠婶赶猪》荣获第十五届省“五星工程奖”,第十四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展最佳剧目、优秀编剧、优秀演员;淮剧《渔歌声里是家乡》、杂技《草原魂·顶》入选省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杂技《战友·双人技巧》获全国杂技展演优秀节目,创吉尼斯世界纪录。
问: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冲刺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阶段,对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有哪些初步想法?
答:立足我县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十五五”文化旅游发展思路,构建“文化引领、科技驱动、生态友好”的发展格局,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特色化、品质化精神文化需求,将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县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一是推动产业深度融合与升级。丰富文旅业态,重点打造日月岛康养度假区、泊心黄沙港亲海赶海业态、安徒生童话乐园沉浸体验,创新推出景区场景式淮剧、杂技及大型实景剧,培育高品质小剧场,全县创成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深度拓展“文旅+百业”,联动农业、交通、商业、体育等领域,打造特色农旅场景、旅游风景道和亚文化圈层消费空间,深化旅游“一路一品”打造,建成3条四季可游、特色鲜明的旅游风景道,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全力推进“一县一IP”创新转化工作,聚力培育“后羿”文化IP,强化对长三角、淮海经济区及国际市场的精准营销,至2030年,年接待游客破千万,旅游总收入超180亿元。
二是释放消费活力激活经济。统筹惠民与促销,推动文化资源进基层与消费场景融合,实行景区门票优惠和消费券政策,发展“票根经济”。升级消费场景,培育夜经济,打造VR/AR科技体验平台和智慧旅游项目,发展高等级住宿业态,新增1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1家旅游等级民宿。同时,聚焦日韩市场,开发高尔夫等特色入境游产品,拓展国际合作,力争年接待境外游客超2万人次。
三是优化文艺创作与公共服务。培育艺术创作环境,推动淮杂两团创成省一级院团,计划推出10部以上优秀作品,3-5 部获省级以上大奖。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拓展公共文化空间,增加农村供给,年开展惠民活动600场次。加强文化遗产与非遗保护传承,计划申报2个以上省级非遗名录。
问:当前苏超热度正盛,我县是如何借势这波流量宣传射阳文旅,进一步拉动消费呢?
答:苏超联赛举办期间,我们围绕“跟着赛事游射阳”主题,推出了折扣、满减、赠礼等一系列文旅优惠活动,在景区、街区、商场、文化场馆设立“苏超”第二现场,串联起景区免票、文旅商集市、非遗展演等特色体验项目,解锁“观赛+游玩+购物”多元消费场景,有力推动了体育与文旅、商务的深度融合。积极组织策划8月30日苏超盐城主场比赛暖场中场演出,来自全县各领域的232名演职人员,以“湖海交响 爱‘鹤’彩!”为主题,打造传统艺术与现代表演结合的沉浸式场景,以创新形式展现赛事精彩,让市民游客在欢乐氛围中感受射阳文化的独特魅力。同时围绕苏超热点,结合射阳后羿、丹顶鹤等特色元素及AI技术,在射阳文旅自媒体平台推出30多条创意短视频,截至目前累计浏览量超550万,点赞评论近20万。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紧跟苏超等网络热点,深化“文体旅宣商”多元融合,搭建“主流媒体+新媒体+户外媒介”传播体系,创新叙事模式,强化网友互动,让宣传既能“追得上热度”,也能“留得住价值”。
问:目前我县有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级别是怎样的?我们想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该怎么做?
答:目前,我县非遗保护成果显著,已成功申报非遗保护项目40个。其中,省级5个,像有着300多年历史、在清康熙晚期随移民传入盐阜沿海(即今射阳地区)的射阳草编,利用滩涂盛产的芦苇、蒲草等天然材质制作成多种生产、生活用品,2016年入选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级9个,例如射阳蓝印花布制作技艺,见证了射阳一百多年来垦荒植棉的历史,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美感的民间艺术;县级26个。涵盖民间文学、传统戏剧、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多个类别,充分展现了我县丰富的文化底蕴。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可先申请县级,成功后再逐步申请市级、省级非遗。申报秉持自由原则,要求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包含民间文学、传统戏剧、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消费习俗、传统舞蹈、曲艺等。
2、申报项目的技艺需在言传身教中保持持续性、持久性,不能有传承断层,原则上谱系传承要达100年以上,即传承人往上追溯三代,往下追溯一代。
3、申报项目要有独特保护价值,也就是具备地域特色,已被他人申报且成为国家、省、市、县级名录的项目,将不再受理。
4、申报人要主动与属地或户口所在地文化馆(站)业务人员联系,填写非遗项目普查表,完成前期记录汇总工作,待确认该项目可作为县级名录申报候选名单时,再填写正式的项目申报书。
5、县级非遗项目申报周期为1~2年,当年9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的项目,可在第二年6月前进行评审和公布。具体申报事宜,可前往县文化馆进一步咨询。
问:生活中,群众如何能够辨别和避免“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保障自身旅游权益?
答:不合理低价游的本质是通过虚假低价吸引游客,再通过强制消费、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牟利。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旅行社以低价诱导游客,实际游玩时存在强制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问题,我们要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选择跟团游玩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核实资质与合同。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通过文旅部门官网验证其证照资质的真实性,签订正式的《旅游服务合同》,明确行程、食宿标准、自费项目等,拒绝模糊条款,比如宣传材料仅展示美景或酒店档次,但合同中未明确景点停留时间、购物点数量及自费项目金额等内容。
二是要警惕“低价陷阱”。根据文旅部《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若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构成“不合理低价游”,例如“99元游云南”“40元3晚游桂林”等案例均属典型。我们可以在选择旅行社的旅游产品时,对比同一目的地机票、酒店、门票等成本,若团费无法覆盖基础支出,远低于交通、门票等成本价,则可能涉及强制购物或隐形消费。
三是要及时维权。在旅游过程中,若遇违规行为,我们也不要惊慌,要注意保留合同、付款凭证、行程单及宣传资料,行程中拍摄购物点、导游诱导行为等证据,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文旅执法部门举报。我们执法部门将会依法查处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诱导消费等行为,并依据《旅游法》对违规旅行社进行处罚。
问:2025年秋学期已经开始,请问文化部门开展了哪些行动来保护未成年人?
答:我局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置于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持续强化文旅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建积极有益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期我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对校园周边环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校园周边的书店、文具打印店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其是否存在无证销售出版物,是否售卖非法出版物或者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书籍、漫画、卡片及盗版教材教辅,并排查文具、玩具中是否存在宣扬暴力或低俗内容的商品。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书店等场所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正在查处中。
二是深化跨部门协作。今年以来,围绕“净化文化市场、打击违规经营、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主题,我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深化部门协同协作机制,联合县检察院,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防治相关工作,重点关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营业性演出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以及剧本娱乐场所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7月份,我局联合县检察院召开2025年度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磋商会,聚焦当前文旅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现状,深入总结一年以来联动保护成果与问题,探讨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是积极做好普法工作。我们文化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向经营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其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群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将农民画、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特色文化元素相结合,组织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护苗”普法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还通过具体的情境向学生展示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非法出版物的潜在危害,实现了在娱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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