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5年06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政风热线
2025年06月17日

绘就民生幸福实景图

——县民政局副局长茆成兵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阅读量:414

问:在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方面,县民政局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银发经济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我们民政局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在多个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布局。

在健全三级服务网络方面。设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智慧养老调度与监管中心,因地制宜实施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发展农村“互助式”和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在健全助餐服务体系方面。选择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区域,科学布局长者幸福食堂,目前全县已建成长者幸福食堂28家,日均提供助餐服务1200人次。在提升机构服务质效方面。制定公办敬老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实施“鹤颜悦色”养老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推动养老机构优化服务标准、提升硬件设施。在推广居家适老改造方面。对全县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购置居家适老产品提供优惠政策,补贴标准为老年人家庭自付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为每户累计15000 元。建成银康社区适老产品展示推广平台,提供适老产品租售服务。在整合存量社会资源方面。支持幸福一号公馆小区内部原教育用地变更为养老用地,利用临海镇原财政所办公楼改建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打造旅居康养品牌方面。与省内外民政部门达成旅居养老产业合作意向,设计“华中记忆·鹤韵菊香”文化康养一日游、“初心之旅·康养慢行”二日深度体验游等旅居康养精品线路路线。在完善发展养老产业方面。推进总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99亩的银康社区养老产业园建设。

我们以养老服务创新为抓手,在银发经济的多个领域全面挖掘银发经济潜力,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也让银发经济成为我县养老事业的新亮点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问: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补助对象和标准是怎样的?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主要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应具有射阳县户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相关要求的残疾人。

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上,具体指: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是指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成年无业无固定收入的肢体三级残疾人等。

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具体指: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四级且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

两项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35%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25%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县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60%发放;低保家庭外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40%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成年(18至60周岁)无业、无固定收入的肢体三级残疾人,按我县低保标准25%发放。

我县实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一体化,所有重度残疾补贴对象按照13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问:去年10月份民政部出台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1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进行了完善,请问相较于之前的认定办法有哪些地方做了调整?

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最新定义是指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认定的刚性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60%,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办理条件调整。删除“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超过60%。”

二是刚性支出范围调整。在原有的支出范围基础上新增加了“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必要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支出。”

三是金融资产限制调整。金融资产由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我县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调整为4倍。

四是有效期限调整。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社会救助或者帮扶。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前期已经提交且无变化的申请材料,不要求重复提交。

问:我县慈善总会有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政策,那么哪些对象可以申请这项救助,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是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困难家庭儿童患重特大疾病进行慈善救助。救助病种为五类:儿童血液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罕见病。目前,我县儿童大病慈善救助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类别,由慈善总会救助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100%;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类别困境儿童,由慈善总会救助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80%;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和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由慈善总会救助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60%,所有儿童救助总金额均不超过当年度设定的救助上限,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慈善总会共同承担。

问: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在射阳登记结婚或者离婚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自2025年5月10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国内任何户籍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在射阳县办理结婚登记。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4、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6、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1、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6、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7、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问: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有必要的场所。此外,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得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问:想要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补领结婚证申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2、双方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3、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问:我家里有一位老人想要在家养老,想问一下我们射阳的适老化改造是什么政策?

答:今年的适老化改造补助政策面向常住在射阳县内的老年人,且本人或子女在射阳县内有房产的家庭。在《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内的产品,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老年人家庭自付 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为每户累计 15000元。老年人及家庭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购置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并提交改造申请承诺书;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亲属房屋的,如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还需获得所居住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只购买适老辅具的老年人,上传本人身份证、老年人购买适老辅具申请承诺书即可。可由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人员等代为申请。代申请人需实名登记注册,承诺代申请情况属实。

问:申请救助家庭患有大重病,医药费十几万元,后续药费开销大,如符合低保条件办理低保后的药费可以申请二次报销,请问之前已经花费的十几万能不能申请其他救助进行二次报销?

答: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或者急难对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的大重病患者可以转介申请相应的医疗救助、支出型困难保险赔付和托底救助。急难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现有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在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70%给予托底救助,政策范围外的个人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35%给予托底救助。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