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绿色低碳为笔描绘生态新画卷
——射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尤煦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的环境日主题以及所蕴含的环保信息。
答: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主题为“终结塑料污染”,生态环境部确定国家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国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成果并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投身美丽中国建设。
问:介绍一下我县2024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答: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我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气环境质量:2024年全县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9.4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13名、全市第2名;优良天数比例为89.3%,位列全省、全市第1名。
水环境质量:全县国考断面有3个,分别为新洋港闸、射阳河闸和黄沙港闸;省考断面有2个,分别为运棉河闸和利民河闸。2024年国考、省考、入海河流断面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Ⅲ类水质标准。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良好,达到考核目标。
声环境质量:2024年,全县共布设115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和2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2分贝,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县城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
问: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我县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县委、县政府对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烟花爆竹、扬尘、餐饮、工业、移动源等重点源管控工作,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射阳生态环境局联合各镇区、部门,先后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首季争优”、“春夏攻坚”、重点行业集中整治、重点园区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年度治气工程推进、扬尘清零、餐饮油烟、烟花爆竹和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全年完成145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聚焦多领域源头治理,对69个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低泄漏呼吸阀进行了检测,完成餐饮行业、企业集群整治“回头看”及源头替代企业核查,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淘汰,加强1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强化移动污染源管控,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同步深化扬尘治理,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严格落实问题交办与整改闭环机制,切实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效能。
问:我县是如何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
答:我县高度重视水环境质量提升,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4年我县国考、省考、入海河流断面以及明湖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大力推动控源截污工程建设。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12个,完成投资7.9亿元,其中:县城区132个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完成,5万吨/日港城污水厂建成投用;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技改,新建镇区污水管网50余公里;黄沙港镇1000亩池塘养殖复垦、全县1.87万亩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已完成;射阳河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进度已超过90%。二是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建立县—镇—村三级河道日常巡查体系,同时使用无人机对沿河重点区域进行补充调查,发现的103件突出水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对全县1218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全覆盖调查,涉及的环境问题也均已整改到位。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已达到87.5%。三是不断推动水环境监管监测体系完善。建立国省考断面水质加密监测工作机制,共获手工监测数据8000余条。四是加大水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污染源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我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向好,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2025年,我们将紧盯目标、加压奋进,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问:射阳生态环境局是如何精准科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
答:我局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立足全县实际,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养殖户普法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督促养殖户优先考虑通过种养结合、种养平衡实现畜禽粪污腐熟后作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鼓励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我局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养殖场治污设施的监督监管,确保养殖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加大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行业整治验收而从事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粪污治理、有机肥还田、耕地产能提升。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的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通过登记在册、日常巡查等方式,对完成整改的养殖场户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断净化养殖环境,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问:在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方面,射阳生态环境局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
答: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省攻坚办、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将加强餐饮、小作坊等废气异味治理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一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饭店全部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有效运行;做好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建立台账记录。要求营业饭店合理设置油烟排放路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定期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未安装净化装置以及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因地制宜制定解决方案,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家家到”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餐饮经营者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环保责任意识,从源头减少污染问题。
问: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排污的“通行证”,请给我们普及一下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政策。
答: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排污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实行分类管理,国家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按照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填报登记表的排污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名录》中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也不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
问:请给大家讲解一下环保信用评价方面的知识。
答:环保信用评价,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排污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其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其环保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社会监督和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我省环保信用评价实行12分动态记分制,初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其初始环保信用分值为9分。环保信用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标识,分别代表诚信、一般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
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落实信任保护原则,降低随机抽查频次,合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安排补助资金,执行管控豁免等政策。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和黑色的企事业单位,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措施。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其环境行为信息在记入企事业环保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信用管理部门以及开展联合惩戒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问:想在园区开办一家塑料制品加工企业,生产塑料制品,主要有熔融挤出工艺,想了解一下需要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结合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塑料制品加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要委托技术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塑料制品项目排污许可类别划分为: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实行简化管理,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年产1万吨以下的实行登记管理,需完成排污登记。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开展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为避免企业走弯路,促进项目早建成,建议你提前咨询我局市民中心审批服务窗口,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审批服务窗口电话为0515-82396636,期待你在家乡开创绿色发展新事业!
问: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机械加工企业,生产中会产生少量的危废,比如有废活性炭,请问该怎么规范处理这些危废呢?
答: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在10吨以下的企业为“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390号)、《关于全市小量危废收集管理系统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盐环办〔2021〕281号)要求,“小微企业”需及时通过小量危废收集管理系统平台规范收集、转移、处置等环节,落实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目前,盐城市共有4家集中收集单位开展小量危废管理延伸服务,包括:盐城环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好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弘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城三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可自行选择集中收集单位,接受集中收集单位提供的现场诊断、现场整理、管理咨询、系统平台维护等“一站式”延伸服务,由集中收集单位及时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避免少量危废长期未规范贮存问题。另外,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企业应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完善危废台账,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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