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誉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请谈一下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认识。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对此呢,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认识。第一个方面,平等保护,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共同遵守同一规则;第二个方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更多的是指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种资源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竞争的权利。这些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犯。
问: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哪些职能?
答:检察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者,在执法、司法两个环节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有着不可或缺的职责和使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司法办案方面。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虚开骗税以及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等,以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
二是法律监督方面。开展违规“查扣冻”、涉企“挂案”等不当执法行为清理整治,加强对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变更不当强制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法治服务方面。通过实地走访、举办座谈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治参谋,推动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
问:县检察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答:近年来,射阳检察院牢固树立“安商惠企”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先行一步”,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上“走深一层”,持续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做实“清挂护企”。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涉企犯罪立案监督、“挂案”清理、信息共享、检警会商等工作机制。对涉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应立未立、不当立案、应撤未撤、久侦不结、久诉不结的案件区分情况,分类处置。
二是做优“防扰护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犯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犯罪行为。
三是做细“治腐护企”。依法严惩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企业高管、财务、采购、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损害公司利益犯罪。
四是做好“普法护企”。精心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履职办案认真开展释法说理,针对性宣传和解读涉企法律法规,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问:2024年以来,县检察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一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织密服务保障“防护网”。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犯罪案件5件9人,依法对陆某某等5名“职业背债人”贷款诈骗案提起公诉。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串通招投标、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案件57件173人,联合法院、公安合力办好案值29亿余元的网络传销案。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件11人,办理全市首起DDoS平台攻击网络服务器案。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起诉“内鬼”“蛀虫”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5件8人,以法治之力护企安商。
二是以法律监督为抓手,打好服务保障“组合拳”。大力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卷宗评查、联席讨论等形式监督撤案涉企“挂案”4件。对2020年以来判决生效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3件14人逐案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1份。积极开展破产程序民事检察监督,受理破案监督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
三是以联系协作为纽带,凝聚服务保障“向心力”。内部方面,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条线与案管部门建立涉企案件线索移送、卷宗共享、处理结果互通机制;外部方面,刑事检察条线与县大米协会签订《关于加强“射阳大米”商标保护的协作意见》,强化信息共享、法律咨询等工作。公益诉讼检察条线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四是以检察服务为支撑,画好服务保障“同心圆”。联合县司法局汇编《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并组建“射阳县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活动号召,班子成员带头走访挂钩企业,问需于企,为企业当好“法治参谋”。2024年以来,积极开展联合进企业、联合调研等各类活动20场次,与1家企业签署了“海风检韵”党建共建协议。
问:县检察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过哪些具体措施?又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答:202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在全国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近年来,射阳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具体要求,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动高质效办案,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2023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件20人,提起公诉19人。审查逮捕4件4人,批准逮捕2件2人。
二是有力服务创新发展。坚持依法有效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办理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我们本着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则,考虑其有认罪认罚、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事后及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谅解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针对涉食品药品、装修建材、服饰鞋袜等民生热点领域和侵权多发环节,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低价售卖假洋酒、名牌服饰”“贴牌防水卷材”等犯罪行为,筑牢民生安全防线。突出地域特色,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站,强化信息共享、法律共研、宣传共推,协同保护“射阳大米”“洋马菊花”等地理标志商标,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问:检察机关是怎么样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素养以准确适用法律?
答:知识产权类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疑难程度高、法律争议多,对办案履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射阳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专业化建设,以履职能力的持续精进,一体提升知识产权的综合效能。
精心挖掘培养。通过检研结合、检校共建,做好人才培育工作,夯实专业化基础。会同公安、法院、政法委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题同堂培训及业务交流,通过“理论培训+经验分享+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模式,打造业务标兵、能手“蓄水池”。
积极借助“外脑”。定期邀请高校法学专家、检察系统业务专家到院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吸收相关专家学者成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提供专业意见,辅助检察官正确理解、把握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技术问题,提升监督水平。
凝聚资源合力。筛选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资深检察官组建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探索“集中调研、集中办案、集中移送、集中维权”协同保护制度。依托智慧检务平台,加强与行政执法、审判机关协作,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打通“数据孤岛”。
问:检察院在办理跟企业有关的案件中,是怎么保证既公平公正,又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和损失的?
答: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同时减轻企业负担。首先是坚持审慎包容理念,准确地区分罪与非罪,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避免对涉案企业造成过度打击。其次是优化办案流程,为涉案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然后呢,是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案件办理公正合法。最后是加强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确保办案质量。
问:检察院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需求和建议的?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个是建立专门的沟通平台,如知识产权检察服务联络站、12309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专栏等,为企业开拓法律服务和诉求反馈渠道。第二个是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主动走访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声音。第三个是成立检察护企专班,选派检察人员与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及时反馈问题。第四个是加强与行业协会和商会合作,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提升企业法律意识,收集企业意见建议。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法务人员,我们在工作当中,发现企业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如线索发现难、取证难、赔偿难等。想请问一下倪检,针对这一块,检察院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答:侵犯知识产权类的案件维权难度大,取证难、立案难、定罪难、赔偿难,确实是让不少企业头疼的问题。
针对发现难问题。我们通过送法进企业、法律讲座等形式,向企业普及侵权行为的常见形式和渠道。同时,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企业推送预警信息,帮助企业提前发现潜在的侵权风险。针对取证难问题。检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会帮助企业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准确地固定证据。同时,还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如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来帮助企业锁定侵权行为的源头和传播路径。针对赔偿难问题。积极推动刑事和民事和解,开展释法说理,促成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使权利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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