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政法

2024年12月30日
兴桥法庭获赠两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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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辛珐)近日,射阳法院兴桥人民法庭接连收到两面锦旗,这两面锦旗凝聚着当事人诚挚的感谢,也是射阳法院践行“如我在诉”为民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
2023年,刘某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举行结婚仪式,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间,刘某向孙某支付彩礼、见面礼等费用,并购买黄金首饰,因发生矛盾感情破裂,双方分开生活。2024年3月,刘某与孙某因婚约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孙某出具借条,载明向刘某借款11万元,并当场返还黄金首饰和2000元现金。因多次催要余款未果,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积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所涉婚约财产纠纷,经双方协商,已由孙某出具借条,具有约束力,应承担还款责任,判决孙某返还10.8万元。判决后,孙某将款项全额支付给刘某。至此,该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句号”。
2023年,张某受王某雇佣,在浙江某工地做工。做工结束后,王某仅支付部分工资,多次讨要其余工资无果后,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材料,了解基本情况,并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但被告不承认欠款事实,导致调解无果。
承办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庭审中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催要欠款的微信聊天记录。经审查,承办法官认为该催款微信中明确载明做工地点及欠款金额,被告回复亦有明确付款意思表示。被告虽未向原告出具欠条,但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遂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向原告支付劳务费。
判决生效后,身处安徽的张某通过邮寄方式将锦旗寄送到兴桥人民法庭,表达对承办法官尽责履职、为民解薪愁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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