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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政法
2024年12月30日

县法院联动执行案例入选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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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单珐)日前,省法院发布全省“暖企护企”“类个人破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射阳法院联动南京海事法院、盐城中院执行案例入选。

盐城港射阳港区某公司与某建材公司码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生效判决确认,某建材公司应迁离盐城港某千吨级码头并将码头交还,判决生效后该建材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该码头系盐城射阳港计划投资50亿元引进的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项目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如不能按期迁离、交还,将成为项目开工后继续推进的堵点。2024年4月立案执行后,南京海事法院勘查发现,码头现场不仅有重型龙门吊等大型陈旧设备,还有配电房、集装箱、活动板房、皮带机、防尘网钢管架等构筑物及杂物,拆除专业性要求高、安全风险大,而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无力自行拆除清理。

为安全、高效、稳妥做好案涉码头清场迁离工作,南京海事法院结合现场情况精心谋划,确定物品分两类处理、物品和设备分两步执行的“两分”方案,确保程序公正、集约高效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对被拆除财产价值的减损;针对重型专业设备龙门吊拆除工作组织开展多次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确保规范安全。2024年9月7日,南京海事法院与码头所在地盐城中院、射阳法院开展协同执行。盐城两级法院全力调度属地执行资源,协调地方公安、消防、医疗、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全程做好现场警戒及应急保障工作,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经海地三家法院周密部署、通力协作,30余名法院干警前后两期历时4天现场执行,如期完成案涉码头腾退迁离,并交付盐城港射阳港区某公司,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关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射阳港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建设,南京海事法院协调码头所在地法院开展协同执行,积极争取地方多部门支持配合,整合海地法院优势执行资源,激发交叉执行效能,规范有序高效执结案件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对被拆除财产价值的减损,打通了地方50亿元重大海工项目建设堵点,为江苏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对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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