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县财政局副局长戴海林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来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答:今年来,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积极履职支持发展,加力提效实施政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射阳新实践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在财政管理方面,我们坚持开源节流,积极拓财增收,坚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执行,推动财政收支提质增量。截至7月末,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国资国企监管方面,组织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企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扎实开展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全面盘活利用资产、资金、资源。截至7月末,县属国企实现营业收入56.7亿元、纳税3.16亿元。
问:我县财政部门是如何发挥财政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
答: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财政稳定增收的基石,今年我们系统集成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财政+金融”支持路径等政策工具,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加力提效落实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涉企扶持政策,加快资金统筹使用和拨付速度,增强激励扶持的精准度。截至目前,累计拨付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3209万元、惠及企业245家,拨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064万元、惠及企业221家。
二是积极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实行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通报制度,推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放大政策效应。至目前,共有57个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74个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报价价格扣除。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效应。设立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苏科贷”“小微贷”等加大贷款投放,截至7月末,累计撬动银行向215家企业投放贷款9.67亿元。继续执行低担保费率,降低担保、过桥门槛,为257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6.87亿元,为59家企业提供转贷服务5.14亿元,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问:在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有哪些?
答: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较多。
一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这项政策的内容是: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可以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要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可以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可以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是“对小微企业报价进行价格扣除”政策。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如果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在投标报价时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三是“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政策。这项政策的内容是:在政府采购时,采购人要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其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包工包料且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类项目,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四是“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合同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或担保机构担保的专项贷款。
如果听众朋友需要了解这些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可以与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是:89291720。
问:我县财政部门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答:今年来,我们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统筹加大支农投入,落实落细惠农政策,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有力地支持了乡村建设。
一是积极统筹,持续加大支农投入。坚持公共财政保障优先,积极拓展支农投入路径,为“三农”发展增添源头活水。截至7月末,全县农林水支出10.4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55.89%,高于省要求的比例。
二是聚焦重点,精准支持乡村建设。紧紧围绕年度“三农”工作重点,重点聚焦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等,预算安排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3.03亿元,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截至7月末,拨付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1.82亿元,拨付耕地保护补贴1.51亿元。
三是严格监管,切实提高资金效益。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的过程管理。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等监督检查力度。切合实际地设置涉农资金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问:财政部门是如何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加强资金监管、增进民生福祉的?
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坚持把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作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点,积极统筹资金,优化发放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惠民惠农政策保障。上半年,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01%。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3元。发放各类困难群体救助补助资金1.29亿元、惠及4.55万人次。
二是强化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充分利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成果,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系统管理,形成了“财政管钱、部门管事、银行管发、补贴到卡”的业务规范,优化了发放流程,提高了发放效率。1-7月,累计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36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5.22亿元。
三是强化惠农惠民资金监管。将惠农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作为年度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上级部署,联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围绕面向困难群众、特定群体的惠民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问:近年来,许多大学生到我县乡镇工作,财政对这些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有学费补偿,请介绍一下具体政策。
答:你所说的到基层工作大学生学费补偿,全称是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凡是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等的毕业生可以享受一次性学费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基层单位”是指:在我县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包括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镇卫生院、镇文化站等,但不包括区划调整后的合德镇和经济开发区这两个行政区域。
学费补偿的标准是:本专科生每学年最高补偿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补偿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举个例子,一个本科生到我们射阳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满3年的一次性最多可以得到32000元的财政学费补偿。
毕业生学费补偿一般是在每年的5到6月份申报办理,需要自己先到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上申请,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财政局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这个学费补偿到时直接发放到补偿对象的银行账户。
问:今年财政在建设农路方面有什么计划安排?目前进展如何呢?
答:财政农路指的应该是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这项政策已经实施了十多年,十多年来,我们修建了大量的村内道路,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出行条件。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县的奖补资金和村级筹资情况测算,今年我县能够修建常规农村道路80条左右,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入库程序,待县级审批立项后,我们将督促相关镇(区)加快启动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完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项目,我们也恳请相关的镇(区)和村居能够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也欢迎广大群众多支持、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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