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
规范案卡填录
本报讯(通讯员 朱玉)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对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出的相关要求,年初以来,县检察院精心部署谋划,力争以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促进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以案管部门监督责任落实推动业务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业务数据准确率。
抓好机制落实:承办人+部门+案管巡查。树牢“办案部门是案卡填录第一道关卡”的工作理念,案件信息由承办检察官录入或者由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录入,并按照本人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检察官承担指导、审核责任和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作为统计员协助案管部门开展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案件信息审核、与案管部门对接审核等工作,及时督促解决检察业务数据案卡填录相关问题,案管部门定期对案卡信息进行巡查。
强化全面学习:自学+互学+专学。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学习内容覆盖“四大检察”、180多个业务流程、14000余个案卡项目,量多面广。各业务部门及承办人结合业务系统的实际使用,认真熟悉《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填录说明》的具体内容,并对照标准对今年以来承办的案件进行逐一回头看,及时补填和修改遗漏和错填的案卡。
注重平台运用:用好2.0系统“数检通”模块。业务部门充分利用好这个模块,做到每案必查,每个流程节点必查,根据“数检通”核查出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补填。案管部门做好必要的提醒工作。
加强案件监管:案管问题通报+检务督查问责。为实现对案卡填录错误“零容忍”,确保实现业务数据准确率100%目标,案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解决案卡错填、漏填、迟填等问题,每月对案卡填录错误较多、屡填屡错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案卡填录错误被上级院通报以及因案卡填录错误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被上级院约谈、责令说明情况的,均将移送检务督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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