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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法
2024年03月29日

解“事结”化心结

——县法院推进“融合微法庭”建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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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邓寒青 邓丽丽

近年来,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推进“融合微法庭”建设,着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小支点和司法服务均等普惠的前沿阵地,取得较好成效,开发区法庭获评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耦耕法庭应用“融合微法庭”功能赋能“射阳大米”经验做法被最高法评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前端发力,创新矛盾化解“枫向标”

“以前听说打官司既耗时间又耗精力,没想到这次在家门口就把事情解决了!”收到赔偿款后,农户王某感叹道。

王某以养殖桑蚕为生,因邻村种粮大户韦某雇人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致桑蚕食用受污染桑叶而大量死亡,王某遂联合其他92户养蚕户到韦某家中讨要说法。村组网格员知晓后,迅速介入,第一时间通过村“融合微法庭”联系兴桥法庭挂钩法官。

蚕桑是该村传统特色产业。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到“融合微法庭”现场办案。在实地查看蚕房、桑田并咨询农技专业人员后,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种粮大户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王某等93户经济损失;农户们在法官的劝解下也放下心中怨气,接受赔偿方案。

“融合微法庭”是人民法庭功能的延伸,以“一块显示屏、一条数据线、一台电脑终端”的最小成本快速完成阵地搭建,借助“江苏微法院”“江苏微解纷”等软件平台,打造功能齐全完备的微型司法服务站。截至目前,该院共组建“融合微法庭”179个,镇村覆盖率达81%。在妇联、渔业协会、日月岛景区等地设立专门“融合微法庭”12个,推动行业纠纷内行解、多发纠纷多元解。

队伍融合,于前端止诉。在原有“法官进网格”基础上,“融合微法庭”优选镇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担任庭务主任,吸纳“两代表一委员”、本土乡贤等开展志愿服务,定期向调解组织在线推送诉前调解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前端化解,2023年共推送纠纷692件,调解成功417件。

多跨协同,打好社会治理“组合拳”

张某某向顾某某等人租赁1500亩土地种植大棚西瓜,支付定金9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农业农村部门告知,其所租赁土地为基本农田,不得种植西瓜等经济作物。张某某诉至耦耕法庭,要求顾某某等人退回定金。

案涉土地所属镇区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射阳大米”的重要产区,该案事关耕地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耦耕法庭及时前往该村“融合微法庭”,与属地政府、村委会联动,邀请镇政府、村委会等共同参与调解,促成由原承包户播种水稻,确保土地继续用于粮食种植。后又就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效力问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借助镇区调解力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终止履行租赁合同,土地交还农户,顾某某等人退还定金,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多跨协同是县法院“融合微法庭”创建的重要一环。该院主动对接辖区“鹤乡网格e事”机制,将“融合微法庭”与基层网格紧密对接,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辖区涉诉矛盾纠纷态势,会同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多方联动协调,帮助做好风险识别预警、协同化解、应对处置等工作。

该院坚持把“融合微法庭”作为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积极参与“无访无诉村居”创建活动,编写土地流转纠纷案例和涉农交易合同规范文本,预防减少农村常见纠纷。

2023年,“融合微法庭”累计化解纠纷972件,全院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3%,“融合微法庭”所在村居收案数平均同比下降11%,民事案件调撤率平均同比上升9%。

靶向普法,聚焦法治服务“供给侧”

“大家要在正规店面购买商品,保留购物小票,为自己维护消费权益时提供凭据。”“经营者不能通过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引诱消费者产生购买冲动。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广告内容,不可冲动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县法院通过“融合微法庭”连线各镇村举办法治讲座,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

该院精准掌握“共性+个性”普法需求,针对买卖合同、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常见纠纷,利用“融合微法庭”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案例分析、法律讲座等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干群法治意识。契合农村作息时间提供答疑服务,2023年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

2024年,该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系列普法短视频《小曾说典》,通过充满“烟火气”的案例,让普法宣传“接地气”“有灵魂”。《给出去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对家庭暴力说“不”》等作品在各镇村“融合微法庭”播出,进一步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我们村创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离不开法院的帮助,自从设立了融合微法庭,法官定期普法,村里的矛盾也少了……”观看普法短视频后,市人大代表、海河镇烈士村党总支书记万亚洲感慨道。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优质的司法供给就延伸到哪里。县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融合微法庭”贴近一线、靠近群众优势,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帮助群众解“事结”化“心结”,有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绘就基层治理最美“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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