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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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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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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海峰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着力规范市场消费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落实费用减免政策,减半收取99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费用4.6万元;推动信用修复便利化,办结经营异常名录申请139条(次);推行柔性执法,落实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案件33件、从轻处罚案件153件、减轻处罚案件158件。二是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强化信用监管,明确28家监管单位80个行业255条检查事项。全年共抽取检查对象1475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1062户,累计归集数据17余万条。规范平台发展,依托总局智慧监管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监测网络交易信息6000余条,实施各类网上核查385户次,查处涉网案件21件。推进民生执法,统筹开展“铁拳”“双打”等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电子计价秤作弊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查处各类案件822件。三是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铁拳”行动,查处各类食品案件520余件,抽检食品4560批次,快检食用农产品32213批次,问题食品按时处置率10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24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39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108份,立案查处39件。加强药械妆安全监管。开展药械妆各类专项整治10次,检查各类主体516家,立案查处药械妆案件26件。加大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相关经营户781家次,抽检灶管阀、玩具等162批次,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立案查处24起。四是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诚信单位53家。受理投诉举报4651件;发展ODR单位5家,推选5家单位入驻消协平台。探索“以诉促调,以调息诉”的诉调对接新模式,支持消费诉讼10起,参与处理司法诉讼5起。开展消费品牌创建,两则消费维权案例入选盐城市2022年执法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益海粮油创成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三水锦”醉泥螺入选江苏特色伴手礼名录,在全市首家成立县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姜勤章同志被中消协表彰为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其具有3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今年,我们将围绕“激发消费活力”这一主题,着力加强理论研究,立足消保委自身职责,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效能,以更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更深入有力的消费监管、更坚决大胆的揭露批评、更有益有效的提示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着力发挥社会共治平台作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着力推动实现经济质量的有效提升,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帮助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观念,推动经营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提供更多绿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不断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政策环境,着力构建有助于产品服务提质升级的标准体系;主动向生产经营者反映消费者需求,助力行业企业优化消费体验,提升消费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投入精力和资源。“3·15”,一个令全社会极为关注的日子,一个与消费者紧密相连的日子,让我们在这个日子里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持续的消费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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