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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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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5日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伟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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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哪些重点职能工作?

答:2023年,我局坚持“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工作主线不动摇,扎实开展好“四项重点工程”工作。第一,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粮食“饭碗”端得更牢。耕地保护“硬措施”不断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得到夯实,地质和海洋灾害监测防治成效明显。第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支撑国家重大战略落地更加有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三条控制线”管控不断加强,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服务经济回升向好更加有效。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供给提质增效,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持续加大。第四,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履行所有者职责基础更加坚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更加完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深入推进。

问:2023年,按照县委“五个求突破、做示范”的发展路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与品质同行。坚持总规先行,《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顺利获批。编制详细规划29个、村庄规划65个,望鹤里片区城市设计全面启动。二是聚焦保障提质,坚持与发展同向。重保项目用地,完成1485亩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取得2023年度两批次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组卷上报建设用地批次14个,面积6071.12亩,供地9743亩。力促节约集约,全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1600亩、批而未供消化任务989.95亩。三是厚植绿色本底,坚持与生态同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掯实182.49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71.6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完成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全力推动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整改。全面落实“林长制”,完成成片造林2415亩,新建和改造提升绿美村庄8个,实施盐碱地造林试点103亩。完成互花米草除治5937亩省下达年度任务和1.05万亩市定年度任务,新建湿地保护小区6处。稳步实施射阳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浒苔打捞工作获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办全省通报表扬。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与群众同心。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红色管家”服务模式,推动中车三期等项目的“九证联发”和“拿地即开工”。颁发全市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常态化开展工业项目分幢(层)登记“交地即发证”“交房即发证”。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相邻国有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步规划、同步交易、同步建设、同步发证”。积极拓展“带押过户”业务新场景,创新开展“‘枫桥经验’+不动产”矛盾调处进驻窗口模式。五是着力夯基赋能,坚持与管理同步。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办理行业领域信访事项111件。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历年督察问题和“清零行动”整改均达上级既定任务序时。解救野生动物262只。扎实推进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工作,全年自然资源领域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问: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乡村振兴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产业振兴。围绕“两重一实”,建立产业用地保障计划,主动对接用地项目,强化源头供给把关,真正让“好产业有空间、好项目有土地”。2023年初,根据各镇区关于农村村民住宅专项计划的需求,共计上报442亩土地利用计划,省厅于5月全部同意下达使用。此外,我局从实际出发,依据规划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结合实施全县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发展建设,2023年完成农村一、二、三产项目供地面积292.29亩,其中安排40.3亩的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服务阵地项目建设,达成年度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既定任务。二是统筹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引领文化振兴。强化规划引领,助推高质量发展。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先后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及省市审查,同时,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全省两个县级单位之一接受自然资源部质量检查。目前,《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省政府批复实施。结合“多规合一”的各项专项规划编制,着力优化形成我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自我县启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累计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2000亩,完成87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的编制、报批和省厅备案工作,共涉及15个镇(区)153个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编制完成率已达81.82%,在全市位于前列;另有3个村庄规划已取得县政府批复,准备至省厅备案;1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正在编制中。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要求,2024年底力争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建设,保障绿色发展。2023年,我县完成新建绿美村庄7个,改造提升绿美村庄1个,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总体规划按照道路绿化、水体绿化、成片造林、四旁植树、农田林网和公共绿地等六大方面推进。

问: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一是稳步推进射阳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为增强海岸带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全力打造生态减灾协同增效的海岸带立体防护体系,在双洋港南至运粮河口岸段、港南垦区岸段,完成海洋生态修复面积890公顷、退渔还湿300公顷、海堤生态化建设9.5公里、岸线整治修复长度16.9公里。二是主动做好用海服务和用海要素保障工作。有序部署盐城港射阳港区北作业区护岸防护工程,加紧盐城港射阳港区导堤工程变更及5万吨航道的用海手续办理。取得国能龙源100M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盐城港射阳港区5万吨进港航道工程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海预审意见,做好用海全要素保障。三是做好海域动态监管工作。累计开展海域动态巡查和智慧海洋云巡查53次,巡查里程1700公里。发布云巡查简报48期,完成自然岸线巡查8次,累计制作12期重点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简报。四是全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海洋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射阳港千亿级海洋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陆续引进落户一批新项目,新上30亿元以上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0个,中车装备智造、蓝水深远海新能源成套装备智造基地、国能射阳100万千瓦海上风电、渤隆船舶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现代水产种业园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完成,渔港经济不断壮大,智慧渔港、平安渔港建设等渔港经济区项目陆续完成;泊心黄沙港景区、环海湿地旅游区等文旅资源“品牌”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品牌”效应得到彰显,各种旅游活动吸引了全国各地游客来射游览,年实现导入游客已达100万人次,海洋经济规模不断壮大,2023年渔洋经济产值达300亿元以上。完成涉海企业名录更新工作,新增涉海单位40多家,全县涉海单位总数达400家,涉及海洋农林业、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旅游等众多产业。

问: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开展“‘枫桥经验’+不动产”矛盾调处进驻窗口模式,创新的出发点是什么?

答:为了将不动产交易纠纷化早化小,确保矛盾不出门,我们在盐城市首家成立了不动产交易人民调解委员会。矛调进驻不动产登记窗口,借助司法力量化解和疏导各类不动产交易纠纷,为解决群众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制度化路径,逐步形成典型经验。截至目前,成功调解商品房交易纠纷98件、存量房交易纠纷27件、离婚析产纠纷7件、引导非公证继承权纠纷251件,社会反响较好。

问:二手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过户登记该如何办理?

答:目前,我县不动产实行“登记税务+水电气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存量房买卖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测绘图等相关资料到县市民中心二楼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只需跑一次腿,如登记资料齐全,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可在半日内办结,不动产证书可实行免费的EMS快递到家。

问:农房不好办证,有没有这个说法?

答:不存在农房不好办证的说法。农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产,该类房产办证有限定条件:购房人需要符合受让宅基地条件。目前,该审批手续已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因此,作为购房人,需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领取宅基地资格审批表,经过村、镇农业农村局、镇政府三级审批,通过资格审核后,可以按照买卖程序在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出台对平时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答:2023年11月,《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同意。一是《规划》指出我县的发展定位,着力将我县建成长三角绿色优质农副产品基地、江苏沿海新能源产业基地、现代化海滨湿地城市。二是《规划》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2.425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68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968.7014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77.940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147倍。三是《规划》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构建“一主一副,一带两轴四片区”的总体格局。四是《规划》提出要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形成“一城促两翼、一轴联东西、绿廊绕组团”的空间格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上位原则,承接各类管控传导要求,形成统筹强、可操作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及时完成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稳妥编制村庄规划,有效引领城乡建设。

问:与政府达成项目投资协议后,怎样才能实现“拿地即开工”?

答:项目洽谈成功并列入县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且使用的是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挂牌期间,将由我局牵头住建、审批等部门和相关镇(区)成立专班,开展前期联合会审、项目备案后联合预审等超前服务,由过去的多部门串联式审批模式变为联合相关部门实行“一窗式服务、并联式预审、一次性转正”;同时,我局将全力组织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等内部科室和行政审批局的立项、施工,住建局的质监、消防、图审和镇(区)的安监等外部科室成立“红色管家”帮办代办专业团队,实行“一张表格管理、一个清单流程、一起跟踪督办”,推进施工许可所有证件的“多证联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拿地即开工”。

问:承包地被国家征收,征地补偿费什么时候可以补偿给农民,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县政府征收土地需要依法完成拟征收公告、征收土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存至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征地补偿款专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与听证、征地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等相关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后,方可向上级政府提出征收土地申请。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不少于70% 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外,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农村村民住宅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者所有,同样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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