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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23年12月01日

县法院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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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陈慧敏

温馨舒适的调解环境,热情体贴的调解员,满意而归的人民群众……走进县法院和睦民商事调解中心,到处洋溢着祥和的好“枫”景。

近年来,县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司法行政、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全省首家社会矛盾专业化调解组织——县和睦民商事调解中心,探索建立“三化、四优、五室、六督”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诉源治理。至2023年7月,县法院诉前调解案件7575件,调解成功5718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诉前调解成功率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诉源治理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县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双解”文化,倡导“讲和通好,讲信修睦,息讼止争”解纷理念,培育“双解松”特色文化标志,定期开展结对共建。为切实提升诉前调解成效,县法院还在调解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明确专人专职驻点负责,常态化监督调解时效、协议效力、工作作风、工作流程、调解履行、台账资料等六方面工作。

为促进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化解,该院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选聘12名法律素养好、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特别设立民间债务、婚姻家庭、商事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债权5个专业调解团队及调解室,并在各调解室配备电子显示大屏和互联网通信终端,有效实现调解中心、基层组织、行业部门、当事人线上互联互通。

诉源治理,关键在源不在诉。县法院着力构建“员额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县域诉源治理工作群,精准对接15个镇区、238个村居(社区),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联动”诉源治理网络。创新提供“点单式”诉前调解服务,建立调解员名册,供当事人自行选择,调解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满足当事人多元化解纷需求。

对于未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而直接提起诉讼的矛盾纠纷,县法院认真落实“调解前置、诉讼断后”原则,在积极向当事人释明同意后,充分运用“E解纷”微信小程序、“江苏微解纷”平台,将纠纷分流至相应调解组织先行调处,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使得诉前调解更高效、解纷成本更低廉。“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专业工作团队,具体负责诉前分流、调解指导、纠纷联调、督查通报工作任务,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全流程、全链条的工作责任机制。”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磊说。

诉源治理对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是实现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县法院始终秉持敢为敢闯、善作善成的奋斗精神,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不断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为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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