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健康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县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永春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总体形势如何?
答: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卫健委始终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努力发展卫健事业,通过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内涵建设、创新服务举措,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有许多爱美人士选择t通过医疗美容来让自己变美,我们该如何选择“靠谱”的医疗美容机构?能在美容店做医美吗?
答: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比如打玻尿酸、割双眼皮等)的机构需取得相应的医疗资质。爱美人士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机构和主诊医师的资质,擦亮眼睛,谨慎选择:一看场所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二看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人员是否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生活美容场所只能开展生活美容服务,不能听信一些生活美容机构虚假夸大的宣传或为了省钱而选择地下美容机构,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无资质开展医疗美容的场所和人员是非法的,会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是我委重点打击对象。
问:如果消费者选择在生活美容场所等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做医美,会存在哪些危害?
答:一些美容院在利益的驱使下,抓住爱美人士的消费需求,偷偷开展创伤性、侵入性的医疗美容服务,如注射填充剂、隆鼻、割双眼皮等,非法医疗美容会造成许多消费者美容失败,甚至造成毁容的严重后果,不仅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损害、蒙受经济损失,还对消费者产生精神上的折磨。消费者千万不能选择在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做医美。
问:如果消费者碰到“黑医美”应该怎么办?
答:首先应避免自身的人身损害,切勿至该机构就诊。如果不慎遇到“黑医美”,请妥善保存聊天记录、录音、照片、视频等相关电子证据,并及时向县卫健委或县卫生监督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15-82368502)。
问:请介绍一下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县是否也开展了此项服务?
答:我县2014年就被确定为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6个试点县区之一,凡我县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均可进行签约服务。各镇卫生院与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由全科医生、护士、公卫医生和乡村医生等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对象提供疾病诊断和治疗、康复指导、个人健康评估咨询等服务,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三种,签约对象可根据实际需要从中选择部分项目作为约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期满后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问:目前需不需要接种流感疫苗?流感疫苗的接种时间和适宜人群是什么?
答: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及其并发症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法,可显著降低受种者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流感危害非常大。它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经空气飞沫传播,人群普遍易感,临床表现主要以高热、头痛、乏力、全身肌肉酸痛等中毒症状为主,易引起气管炎、肺炎、脑炎等并发症,极重病例会导致死亡。该病毒传播迅速,在学校、幼托机构、敬老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易引起暴发。
由于接种流感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流感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
接种流感疫苗最佳时间一般是每年9~11月,因为接种完流感疫苗还需要2-4周时间,人体内才会产生保护作用的抗体。
流感疫苗的适宜人群包括:60岁及以上老年人,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医院的医护人员,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问:近年来,我县群众的就医需求不断上升,很多群众关心我县引进上海等地名医的情况,请介绍一下名医工作室建设的进展。
答:县委县政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就医问题,指导县卫健委实施医疗机构内涵提升工程,通过“引专家,建学科,强科教,重人才,扩资源”,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引进上海等地知名医院知名专家,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截至目前,已经与上海东方医院等6家医院建成医联体,建成上海市六院射阳县分院,设立2个院士工作站和43个名医工作室,请广大市民关注市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公布的每月专家坐诊信息,及时预约,我们会热忱提供周到的服务。
问:如果患者在医院就诊的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答:纠纷发生后,医院会在第一时间畅通沟通渠道,安排专门的人员和场所,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咨询投诉,听取患者的意见,告知患方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讨论并及时将讨论意见告知患方。一是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二是申请调解,如遇医患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是申请鉴定,医患双方在自愿协调、人民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共同向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通过法院起诉,受理后由法院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技术鉴定。
当然协商、调解不是申请鉴定的必经程序,医疗机构和患者也可以直接申请鉴定,解决纠纷。
问:请问县卫健委在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工作方面,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县卫健委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看病就医难题,优化就医流程,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满足群众便捷就医、高效就医需求。一是坚持立足群众。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前三季度成功回访9家二级机构出院患者近4千人,医务人员受表扬2587人次,具体批评30条,收集医院服务建议730条,医疗服务类满意度综合平均得分提升到96.42分。二是推动资源下沉。充分依托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老年人健康查体、义诊等活动,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宣传基本医疗的惠民政策,普及卫生健康保健知识,征求群众对医疗卫生的意见建议。三是狠抓作风提升。全面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改作风、树形象、强服务,用心用情构筑守护百姓健康的坚固屏障。今年来,我县卫健系统共收到表扬信45封,锦旗212面,拒收并退还红包1179人次,金额76.08万元,医德医风各项数据均达到去年同期1.5倍以上,医疗卫生行业风气持续向好。
问:目前,国家对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答: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九项准则》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具体包含九个方面内容:(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问:县卫健委是如何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具体做了哪些事?
答: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县卫健委结合行业自身特点,以提升市民的健康素养和卫生意识为重点,以加强行业监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医疗服务等为抓手,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文明办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卫健系统创文工作精准精细、常态长效。一是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展板、橱窗板块、多媒体电视和LED电子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各家医院门诊大厅设立“鹤乡天使”志愿者服务岗位,为前来就医的患者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另外,我们今年已组织开展医务人员义诊、健康宣教、关爱弱势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227场次。三是进一步优化就诊环境,做好就诊环境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各医院均配齐了便民设备设施,并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问:今年10月份,我公司收到县卫健委发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对我公司因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行政处罚,而我公司每年均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体检的,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判断你公司应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相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需由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是针对职业病防治的健康检查,与常规的健康体检是不一样的。为你公司提供体检服务的机构不具备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所以你公司才被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义务,主要包括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三同时”和你提及的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开展工作场所的定期检测、配备防护用品等措施,我在这里建议全县用人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时参加我委每年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我们县卫健委也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一方面增强劳动者法治意识,另一方面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问:请问到哪里可以领取免费叶酸?领取的叶酸质量是不是有保障,能不能有效果?
答: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内容之一。我县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常住育龄妇女都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村卫生室登记、签署知情同意书,免费领取叶酸。
免费发放的叶酸口服片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资质,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按医生建议规范服用是有效的,可降低宝宝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
问:听说县人民医院有开通“互联网+护理”服务,可以提供送护上门服务,我想了解一下医院能提供哪些服务?能不能用医保结算收费?
答:县人民医院的“互联网+护理”于2023年3月22日正式上线运营,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目的是为出院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满足患者对专业护理的刚性需求。目前能够提供临床护理、专科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四个类别共35个服务项目,此项服务的费用结算暂未接入医保支付,所发生的均为自费。县人民医院正计划联合乡镇卫生院,全面拓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以实现服务覆盖全县城乡居民,使患者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便捷、全面的医院护理。
问:全面三孩放开后,卫生健康部门如何简化规范《生育服务证》办理的?对不方便去窗口办理的对象,有什么更加便捷的办理方法?
答:全面三孩放开后,我们各镇(区)社会事业局都设立了便民办证大厅,简化、规范生育证件的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系统化服务。
对于不方便到窗口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群众,只需要在“苏服办”(原“江苏政务服务”)软件上,按照提示,提供相关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办理。5个工作日即可收到生育服务证的电子信息。需要纸质证明的,可联系社区打印。另外,借此机会,在这里我再说明下,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等各种证件,我们均是免费办理,不存在收费项目,欢迎广大听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是:69858612。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