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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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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风
2023年02月09日

向海图强厚植生态底色 求真务实描绘发展蓝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乔永鑫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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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县委“向海图强”战略,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强富美高”射阳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支撑。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乔永鑫就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接受专访。

问:在过去一年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了很多重点工作,尤其是两个“一件事”改革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请介绍一下。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论述。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扎实开展系列工作。

关于两个“一件事”,第一件就是全市率先推行“成套房补办出让+”“一件事”改革。去年4月份我局与县审批局、税务局协同推进、实现了“成套房补办出让+非税收入征收+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8月份我局探索拓展电子印章在自建审批平台上成套房补办出让便民审批事项中简易出让合同的应用,在全市率先开展“不动产综窗无差别受理+行政许可后台不见面审批+局办公室电子章办结”的“秒办模式”。全年“即收即办”近140件。

二是全省首创“公证/执行+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我局围绕“非公证继承及涉及公证事项的不动产登记群众反复奔波”的问题,在县公证处设立便民服务点,实现双方数据共享,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得到省司法厅厅长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我局围绕“法院执行难、执行时效性强”的特点,在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在法院设立便民服务点,将查解封业务及协助执行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审批前置,实现“法院执行+不动产登记”,从而快速提高执行率。

问:我县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是在2020年1月1日。实际上,我县2017年8月就在全省先行先试规划用地“两规合一”,为现在的“多规合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请介绍一下什么是“多规合一”?

答:“多规合一”是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合一后的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和三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问:请介绍一下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要求:(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上(一)(二)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问:通知中除了提到上述两点要求,关于简化审批流程和材料方面,有什么要求么?

答:有的,通知中第三点提到,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那第四点就是简化报件审批材料。要求各地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核发新版证书。对现有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清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除法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立的各类通知书、审查意见等一律取消。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支持各地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和文书下载打印等服务。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今年是第四个年头。

2019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就审批权限和证书管理作了具体规定。2019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办理层级和材料清单作了明确要求。

问:请介绍我县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进展如何?有哪些亮点?

答:作为国家“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考核内容,我局在认真贯彻国办发〔2019〕11号、苏政办发〔2019〕53号、盐政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全力协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严格执行自然资规[2019]2号、苏自然资规[2019]2号和盐自然资发[2019]419号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目前已全部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可谓独树一帜,亮点纷呈:(1)实施规划许可融合办公,最大程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2)推进分管领导驻点办公,三级会办有效化解疑难杂症;(3)建筑验线一家包干政府买单,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4)综窗牵头建筑验线规划核实,切实打通为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我局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一、二阶段工作的同时,协同做好其他两个阶段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并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2月收到市工改办的书面感谢,刚刚又收到市工改办的书面表扬。我局驻市民中心窗口连续两个年度被县行政审批局评为“金牌服务窗口”,并先后被市行政审批局授予“优秀服务窗口”,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授予“第十一届盐城市文明窗口”。

问: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如何巩固完善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用地规划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呢?

答:为巩固完善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成果,下一步我局将: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围绕2023年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认真研究会办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督促推动我局相关改革任务与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县工改办统一部署要求、动态调整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配合县住建局、县审批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工作,推进全区域全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完善射阳综窗特色,擦亮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的“红色管家”射阳品牌;三是协同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根据《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盐工改办[2022]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以“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为目标,整合归并测绘业务、统一测绘业务标准、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统筹部署分步实施;四是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建设,在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监管决策应用系统市县一体化试运行的同时,常态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优化办事指南完备度、精确度,持续推动“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

问:我一直在外创业,春节刚返乡,想为家乡做点贡献,正在与某镇洽谈一养老项目。想问一下,实行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后,是否代表今后所有用地审批只需经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办理即可?

答: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自然资源部通过用地预审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同级立项同级预审”。

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问:我是合德高新园区的,刚刚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请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答: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如果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问:我是社区工作人员,请问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部门还不能达到“多证合一”,具体原因是什么?下一步该如何推进?

答: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省、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均联合相应出台了文件,推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并由乡镇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所联合实施踏勘、放线和验收的“三到场”。下一步将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上级的统一部署,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问: 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什么工作思路呢?

答: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先锋自然,和谐资源”;二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擦亮“红色管家”射阳品牌;三是协同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最大程度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四是推进商品房转移自助审批云登记,全面实现“我的证书我做主”的“交房即发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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