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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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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社会
2022年11月12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河自然资源所

“说理式”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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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王欣荣 赵玉彬)随着现场轰隆隆的推土机、挖机声,海河镇1宗23.18亩的鱼塘逐步被复垦为耕地。

今年5月份,国家耕保督察卫片下发海河镇1宗违法用地图斑,经海河自然资源所现场核实,该宗地块位于海河镇海湾居委会,原为耕地,当事人胡某在2018年从村民手中流转取得该地块用于稻麦两季种植,因土地盐碱化严重,农作物种植效益较低,胡某于2020年将该地块改造为南美白对虾养殖塘口。海河所执法人员随即约谈当事人胡某,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当事人,首先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对该地块进行复垦,胡某一开始表示对法律政策的极大不理解,围绕对虾养殖是否属于农业范畴、在自有承包的地块上挖塘养虾是否违法等问题与执法人员进行了辩论,海河所执法人员不厌其烦,一方面向其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一方面帮助其与农业农村部门取得对接,调取了政府关于南美对虾养殖的相关政策,在强大的普法宣贯攻势下,终于取得胡某的认可,表示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执法,请求在当季对虾出塘后进行复垦。海河所执法人员经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后,原则同意当事人的请求,并在后续数月中持续跟踪关注胡某塘口养殖情况,并向当事人下发《催告通知书》。10月上旬,在得知胡某虾塘出虾后,海河所立即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复垦事宜,当事人随即自行组织挖机、推土机等机械对该塘口进行了复垦,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海河自然资源所转变自然资源执法理念,创新自然资源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将普法宣传作为首选“执法工具”,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在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方面蹚出了一条新路子。一方面坚持将以人为本、柔性执法的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配合执法,通过引导、规劝、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原则上不予处罚或处理;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及服务。对符合条件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积极引导设施农业经营者完善用地手续,并主动向镇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沟通,主动积极服务用地主体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最后,针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在政策框架内合理区分“存量”和“增量”,坚持“化存遏增”的理念,对存量违法用地坚持逐步稳妥消化,对新增违法用地坚持“零容忍”,2022年以来,海河镇新增违法用地呈直线下降趋势,存量违法用地总量化解成效显著,海河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制度得到较好规范,为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自然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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