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2年11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智库
2022年11月02日

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统揽高质量改善我县乡村设施条件

阅读量:438

徐静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乡村设施,作为乡村振兴的载体和支撑,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体的农业生产与生活。而完善乡村设施,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决条件。为此,笔者对我县的乡村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一、乡村设施的建设现状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是“十四五”规划提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近年来,在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下,乡村建设在我县备受重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告显示,我县在乡村设施建设中,部分领域成果显著。具体来说:

交通设施方面,“有码头的乡镇”,全市12个,我县占4个,比重为30.8%,高于其他县市区;然而,“有火车站乡镇”的比重和“有高速路口的乡镇”比重低于其他县市区;

卫生处理设施方面,“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乡镇”占比,我县达到了100%,全市领先;

文化教育设施方面,“有幼儿园、托儿所的乡镇”、“有小学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的乡镇”,我县都是占比100%;虽然“有剧场、影剧院的乡镇”和“有体育馆的乡镇”的比重未达到100%,但仍高于全市比重。

公共服务实施方面,“有金融机构网点的乡镇”比重为100%,“有燃气管道用户的乡镇”的比重只有15.4%。然而,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比重已达33.3%,高于2019年5.5%。

总的来说,我县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处在需要进行资金投入和建设阶段。

二、乡村设施建设的建议措施

乡村设施建设,是一个时间长远、系统较长的工程,需要持续地加大投资、完善规划、加强管理。

(一)完善设施建设,补齐服务短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突破口就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我县乡村设施建设相对城市整体而言,相对滞后,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而要实现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就首先要有完备的乡村设施,为宜居宜住的生活环境,真正享受公共设施和服务带来的便捷。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已经逐渐走出传统耕作模式,从单一的产业链条向精深加工多条产业链延伸,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型,但仍需要通过“特色+”、“电商+”、“智慧+”等方式,走上特色化、科技化、信息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二)科学规划建设,优化功能布局

规划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始终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紧紧聚焦“向海图强”实践新局面的目标定位,系统谋划,科学前瞻编制。我县乡村规划建设,应紧紧围绕《总体规划》,充分结合村居具体需求,科学系统规划乡村设施建设,避免出现“建设后重建”和“建设后整治”等情况,要将各方面因素都考虑全面,不能仅只满足人们当前生活需要,更要考虑到这种做法是否会对接下来的城镇发展产生影响。

(三)强化设施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乡村基础设施建成后,需要政府和村民协同进行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责任,以最大程度发挥乡村基础设施的使用效能。在2021年9月召开的全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把握重点关键,加快推动镇村摸清家底,做好台账建档,制定管护制度,抓好试点带动,进一步探索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管、护制度,有效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四)加大资金支持,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扶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将“三农”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努力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难题。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广大农民普遍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投入机制,实现对各项资金的针对性整合,统筹合理安排,集中投入,集中使用,针对性地利用好各项资金资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强化基层自治,鼓励村民参与

新农村建设不能只靠政府承担,更需要广大村民自主参与。《盐城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早已指出,全市的城乡基层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达到98.5%和100%。在这样高的自治水平下,我县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需要注意这样几点:首先,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前,要评估项目的可行性,认真听取村民意见,以获得村民对该项目的认同感。其次,加强宣传动员,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改变村民的思想意识,使其认识到参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再次,制定具体的激励措施,对提出有益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人员进行奖励,鼓励村民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最后,适当给予征地补偿,与村民合理谈判,或引入第三方协调,赢得村民支持和信任,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