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热点答疑
阅读量:29091、房屋准备装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能贷到多少钱?
房屋装修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
2、配偶婚前购房,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一起归还贷款?
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是配偶的,可以添加,另一方为共同还款人。被添加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结婚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办理。
3、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有违约金吗?
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没有违约金。
4、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提取无法在线上办理,是什么原因?
在线上途径办理的,需要在2020年10月1日后有至公积金中心柜面维护过该笔住房贷款的信息才可以。(贷款信息维护后五年内未办理过提前还款的,可在线上办理。如办理提前还款,月还款额有变动的,需要至柜面重新维护信息后在线上办理。线上办理偿还商贷提取的,仅限主借款人和夫妻关系办理。)
5、有购房贷款,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住房贷款结清后,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补提取的,提取额还应不超过贷款结清时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保证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6、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把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都提取出来吗?
购买住房提取的,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不含各种税费等支出)。职工共同购房的按其所占房屋份额计算提取额上限。购房提取时,不得超过票据开具日期之时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票据开具日期在购房合同、协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之后的以房屋交付日期为准)。职工购房除提取外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累计提取额加贷款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购买住房应在购房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7、单位职工中有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员工,需要为他们缴纳公积金吗?
是港澳台同胞的职工可以缴纳公积金,外籍员工不可以缴纳公积金。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相关规定:本市单位在职职工包含港澳台同胞的,所在单位和个人可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中不包含单位中的外籍员工。
8、单位有职工要退休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单位为该职工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即可。职工符合退休提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业务。(退休提取后不可再开户缴纳公积金。)
9、新市民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中所称的新市民是指哪些人?
是指盐城市域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范围之外,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10、新市民如何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
①线下办理:新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有效借记卡、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时,须签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基数及个人缴存额,办理代扣缴款等相关业务。
②线上办理:新市民可通过“我的盐城”手机APP、江苏政务服务网、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开设个人账户。
11、新市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缴存比例又是多少?
新市民的月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收入自行申报,目前新市民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3800元,缴存基数不高于23000元。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
12、新市民每月要汇缴的公积金如何存入公积金账户内?
新市民应采用代扣缴款方式,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代扣缴款由公积金中心在每月15-20日向新市民签约的银行账户发起扣款,当月未足额扣到的,视为当月欠缴。新市民上月欠缴的,次月代扣缴款时应补足上月欠缴额。
13、新市民缴纳的公积金有利息吗?
新市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及政府补贴额均归个人所有,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新市民个人所有。公积金中心每年6月30日将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利息计入新市民个人账户。
14、政府补贴政策会一直执行下去吗?
政府补贴政策执行期暂定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15、新市民缴纳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新市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凭相关材料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③出境定居的;
④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⑤在缴存地无房,租房自住的;
⑥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⑦经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注:依照第②③⑥项规定,提取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依照第⑥项规定办理销户提取前,应先办理终止《自愿协议》手续。新市民个人账户内有原单位职工账户转移金额的,应同时满足职工账户销户条件。新市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6、新市民缴纳的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新市民在盐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符合《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规定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新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③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④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
⑤借款人(含家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⑥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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