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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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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风·卫健
2022年01月06日

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县人社局副局长范金柱就百姓关心话题接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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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人社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服务”主题主线,主攻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日前,县人社局副局长范金柱就百姓关心话题接受提问。

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答:(1)在我县居住生活(含来我县居住和生活的县外省内)的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的人员;

(2)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或小微企业应没有其他不良贷款;

(3)富民创业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问: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申请。申请人在“射阳就业”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板块“富民贷申请”业务专栏,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由县劳动就业中心对申请人“十大类”重点群体身份、带动就业等情况;对小微企业经营现状、社保缴纳情况、录用重点人员及带动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线上予以通过。

(3)发放。经办银行在“富民贷申请”业务系统内收到县劳动就业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后,按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要求对申请者的信用、家庭户贷款情况、资金用途、资金需求、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法人的信用、资金用途、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问:除了个人,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答:(1)在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有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和固定场所,其中个人创业项目须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小微企业须是5年内登记注册并在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问: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有哪些?

答: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射阳县支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射阳支行、江苏射阳太商村镇银行。

问:除了可以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对于企业来说,人社部门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及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0年1月-至今失业保险都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纳状态);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县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根据苏人社发〔2021〕 69号文件规定,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企业裁员率=(2020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

答: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作为免费职业培训对象:

(一)本县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三)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

(六)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七)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免费职业培训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应由个人先垫付培训费用,再向县人社局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问:我县在引进人才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射阳县今年8月出台了“黄海明珠人才”射阳计划,经过申请认定,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三星级人才绿卡”。

“三星”人才是指2021年1月1日以后,射阳县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射自主创业,并首次在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黄海明珠人才”射阳计划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星”人才可以享受四项补贴,包括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探亲交通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生活补贴

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和普通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35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鼓励驻盐高校毕业生留射就业创业,对到我县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射专项补贴。

鼓励射阳籍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回射到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回射专项补贴。

符合名校优生“专项行动”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4000元/月、3000元/月、2500元/月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

对持有人才绿卡在射无住房的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普通本科生标准分别为1500元/月、1000元/月、700元/月、600元/月,享受期不超过36个月。符合名校优生“专项行动”条件的优秀大学生租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享受期不超过60个月。

(3)购房补贴

对持有人才绿卡的人才,5年内在射阳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符合名校优生“专项行动”条件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4)探亲交通补贴

非射阳籍大学生3年内给予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符合名校优生“专项行动”的非盐城籍大学生,5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

问:除了引进的人才可以享受补助,引才单位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企业有引才奖励补助。鼓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国内招聘活动。每年新引进10名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2000元/名的标准进行奖励,大学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兑现,最高50万元。

问: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比原规定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一是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纳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增加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其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条款。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一是社会保险登记程序上作了简化,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二是明确其他用人单位和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政策的调整完善。一是调整完善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办法,以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二是调整完善了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口径,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三是调整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四是调整完善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政策,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并作为长期政策。五是强调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明确除国家和省规定的应缴未缴情形外,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4、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一是调整了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按照国家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二是调整了可继承的个人账户口径,由原来的可继承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余额调整为可继承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或者余额。三是明确了丧失国籍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处理办法,可以在达到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5、关于待遇政策的调整完善。一是结合国家延迟退休年龄改革,明确了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条件,应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二是明确了参保人员不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办法,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三是明确了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办法,并与国家即将出台的病残津贴政策相衔接。四是调整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口径,按照本省上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待遇计发基数。五是明确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权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后方可实施。

问:企业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答: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养老保险费补缴是指单位应缴未缴的申请补缴,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向前补缴。

补缴主要分两种:

一是原劳动部门录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或固定工,可以进行1995年12月前的补缴。

二是普通企业职工最早可从1996年1月向后补缴。但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用工,最早可从2004年2月向后补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最早可自2011年7月起向后补缴。

上面所说的时间均为此种情况可以补缴的最早时间,符合条件的实际工作时间迟于最早时间的,以实际时间为准。

补缴需要的材料:一是95年前补缴的,根据职工档案认定其应缴未缴年限,单位和职工凭工资发放材料进行补缴。二是96年后补缴的,需要提供当时的招录手续、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证明存续劳动关系的材料。96年后补缴如果超过3年的,需要提供法院、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的法律文书;否则就要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1年内进行补缴。

补缴的标准:一是如能提供历年本人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的,可根据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按省政府规定的历年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并加收滞纳金。二是如不能提供历年本人工资发放原始凭证,导致本人历年缴费工资难以确定的,1995年12月前的可按补缴时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职工本人补缴工资基数;1996年1月后的可按补缴所属期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工资基数进行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问: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标准如何计算?

答: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已由2010年每人60元/月上调到2021年的每人210元/月,并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问:城乡居保业务在哪里经办?

答:城乡居保业务已全面下沉至镇村人社服务平台,参保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就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居人社服务站办理,也可就近到所在镇区社会事务局(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县人社服务大厅的城乡居保窗口具体负责城乡居保政策和业务咨询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保实行镇村平台受理、业务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业务经办模式,并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确保参保人或代理人能以最快的速度办好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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