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政法
2021年11月29日
县法院
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阅读量:325本报讯(通讯员 周丹凤)近日,县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成功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朱某某与顾某系邻里关系,两家分别居住在一条巷道的两侧,顾某在其房屋西墙向北的路面上摆放各类物品,占据了巷道的一半以上,给巷道西侧住户的通行带来不便。后经该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朱某某诉至射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顾某将案涉道路上堆放的物品予以搬离。判决生效后,顾某一直未能履行,朱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来到朱某某与顾某房屋处,顾某不在家,执行干警与其妻子耐心沟通,但其仍不同意主动迁让占路物品,法院遂依法采取强制执行行动。考虑到周边群众均有在门口50厘米内种植蔬菜或堆放物品的情况,法院决定在强制腾退占路物品的同时为顾某家保留50厘米的距离放置物品。申请执行人朱某某认可法院执行措施,在法院强制腾退物品后当场申请结案,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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