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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我县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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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燕 通讯员 陈明)日前,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监测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方案》明确,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四类人群。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已有规定进行认定。本次主要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进行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农、盐场民政办公室根据《方案》要求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排查,截至目前,已初步排查出15011户拟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对象,并已将其中9519户推送省平台进行核对,认定工作的进展和速度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县镇民政部门将再次深入开展核查,并结合省级核对平台反馈的核对数据,完成全县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工作。后续通过日常走访、随机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低收入人口享受救助情况和生活状况进行动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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