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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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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20年11月28日

文明养犬,我们不掉“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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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炘恒

犬只的行为折射着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是提升美丽鹤乡优美和谐安全健康人居环境的重要一环。

11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县城爱逗宠物医院,只见医院里不时有犬主带犬只前来注射疫苗或是开展绝育手术。“在城市里,文明养犬需要按照标准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定期及时为宠物注射疫苗、驱虫等。犬主还应做到保护社区环境卫生,不妨碍他人生活。”爱逗宠物医院执业兽医师徐兴海告诉记者,“对于一些会人畜共患的疾病,我们应当通过疫苗接种,以及对宠物进行钩虫、绦虫、蛔虫等驱虫的方式,进行预防。在户外遛犬的时候,也尽量让狗佩戴上牵引绳,带好处理粪便的一些纸张,做到文明养犬、文明遛犬。”

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时常有无主犬、流浪犬窜行,给市民们带来了安全隐患。为了排除这种隐患,我县公安部门专门建立了犬只留检所,为公安机关在街头路面、居民小区开展无主、流浪犬只集中收容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对无主、流浪犬只进行统一安置,保障了县城地区的环境卫生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近阶段,我们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的商业区、道路、街巷等重点区域,开展广泛的巡查活动,确保街头路面无主犬、流浪犬全部收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职能,对犬只伤人、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处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王琳告诉记者道。

随着文明养犬宣传越发深入人心,犬只乱窜现象在城区已有明显改善。“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养犬,以实际行动做新时代的文明市民。”王琳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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