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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法
2020年11月19日

我县健全“大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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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法轩)去年以来,我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加强体制建设,架构县镇村三级矛盾调处平台。县镇村按照5:3:1的比例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388人,实现专职调解员在调解组织中的全覆盖,基层一线的大调解工作实战平台得到加强;拓展建立1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业内;建立访调、公调、检调、诉调对接等配套制度;着力打造4个老兵调解室、1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和16个家事调解工作室,实现家事调解工作室镇区全覆盖。

坚持便民服务,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接”“处”“监”闭合循环。我县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律师调解纳入非诉平台,接到案件时第一时间受理,受理案件后分流指派至相应的调委会进行调处,并对调处的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实现跟踪监测的闭环式、高效能运行,确保调解质效。

注重调处质效,夯实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成果。今年以来,我县共调处纠纷11231个,与去年同比增加36.06%;调处成功11229个,调处成功率达99.98%,涉及金额达16587.2万元。其中镇区、行业专调处矛盾11205个,占比99.76%,基本达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聘请退休律师、教师、医生、老干部、老党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当中,在节约社会成本的同时也发挥老干部的余热;对全县的人民调解进行轮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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