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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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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风·环保
2020年09月18日

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射阳生态环境局局长孙鸿斌就百姓关心话题接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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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射阳生态环境局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关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为保障,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日前,该局局长孙鸿斌就百姓关心话题接受提问。

问: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处于高压态势,环境状况有所改善。我县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如何?

答:去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环境监管,重抓污染整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各项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状况呈向好态势。

一、空气环境质量。2019年,PM2.5年均浓度为38.6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比下降7.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5%,较去年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均达到省市下达的年度约束性和奋斗性考核目标。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四年位列全市第一。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指标,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2019年,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3个省级以上考核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断面达标率100%,完成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全县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达到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2019年,全县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9.7分贝,较去年下降2.5分贝,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一级水平。县城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1分贝,较去年下降1.0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昼间二级水平。县城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

2020年1-8月份,全县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从空气质量看,2020年1-8月份,射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2.6%,位列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为28.7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五,全市第一。

从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看,2020年1-8月份,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在Ⅲ类水标准,全县国省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考核目标。

从环境噪声看,2020年我县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达一级标准,属于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达一级标准,属于好等级;功能区噪声2020年前三季度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问:去年以来,我县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监管方面做了哪几方面工作?

答: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19年,环境执法监管共出动5880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1575家次,上传省移动执法平台执法记录1439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7件,处罚金额953.56万元,使用“四个配套办法”共16件,其中查封扣押14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2件。2020年1-8月份,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件,罚款204.92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件。

二、深入排查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我县开展了涉化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散乱污”专项整治、废铅酸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检查、VOCS专项执法、重点行业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等十余项专项行动,推动了面上环境隐患问题的整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每组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75家危废产生及处置经营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开展“家家到”排查,实现全覆盖,同时建立常态化的动态隐患排查、整改、销号体系。二是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每周对“散乱污”整治清单进行更新汇总,并及时通报督办各镇区,目前全县247家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其中,列入关停取缔的85家,列入整治提升的146家,列入整合搬迁的16家。三是开展全县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2019年,排查全县重点行业51家企业,共发现143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115个,立案查处17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5家,要求企业逐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整改方案。四是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县排污单位实行精细化监督管理,确定重点污染源75家,一般污染源390家。2019年开展两次全系统参与的“双随机检查”,累计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79家次,一般排污单位286家次,特殊监管对象222家次,其他执法事项855家次。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我县坚持把推进环保工作、整改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一线指挥,实行每周研判会办、每周督查督办、每周通报交办的工作机制,牵头会办、督办整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54件信访交办件及其“回头看”29件信访交办件交办的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材料上报。省级环保督察50件信访交办件交办的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省、市、县交办、转办的其他121件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强化大气质量管控,有序开展秸秆双禁工作。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年度目标任务,对重点时段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实行强化执法,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在禁烧时段开展不间断的现场巡查督查,对“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巡查,发现焚烧火点及时联系镇区、及时处置。2019年以来,我县继续保持禁烧季“零火点”。

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力调处环境信访矛盾。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深入排查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镇(区)按照《射阳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网格,形成横向到相关部门,纵向到每个村居的环境信访处理机制。对每一件信访件均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时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问:今年,我县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1至8月,我县位列全省54个县(市、区)PM2.5排名前5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稳步跻身全省第一。“射阳蓝”已成为新常态,“好空气”已成为我县的一张靓丽名片。这是我县严格实行“发展转方式、能源调结构、城乡增绿化、工地控扬尘、秸秆禁焚烧”等综合措施,取得的又一成果。

一、加强协同作战,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与各镇、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守好污染防治的责任田。根据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对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秸秆五大突出问题,重点实施行业废气提标治理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淘汰或清洁化改造县域范围内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重抓道路扬尘、柴油货车尾气、餐饮油烟等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管理规定,推进实施干散货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及封闭储存建设。执行秸秆“双禁”封闭匡管理制度,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开展秸秆禁烧全天候、全覆盖巡查,“蓝天卫士”监控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

二、加大产业布局调整,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强化节能环保,抬高准入门槛,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与升级改造。

三、强化达标排放整治,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监管。开展超标企业排查,对全县企业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结合日常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测、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水平等,综合判断达标排放情况,掌握存在问题的企业清单。组织达标排放评估,开展超标企业自查工作,全面系统分析问题,编制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报告。建立“一企一档”信息系统,全面排查评估,录入“一企一档”信息系统,实现“综合防控”目标。

四、强化应急管控管理,加大污染防治督查力度。持续开展每周“两巡查、两交办、一通报”督查巡查,重点督查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大气环境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和镇区,问题整改不彻底,交办不停止。依托科技手段,邀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在县城范围内开展走航监测,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检,系统排查存在问题,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全县130家企业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根据省、市统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管控,同时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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