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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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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风·卫健
2020年09月14日

培优科创生态环境 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县科技局局长周克胜就百姓关心话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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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年初以来,县科技局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科技服务配套,健全科技服务链条,全力营造良好的科创生态环境。日前,县科技局局长周克胜就百姓关心话题接受提问。

问:科技局有哪些职能?

答:县科技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科技工作职能的重要经济部门,主要有七个方面的职能:一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并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二是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三是全力推进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牵头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金融创新;四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引导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五是推进产学研合作,开展科技成果奖励和转化工作;六是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七是开展全县农业和民生科技创新工作。

问:年初以来,县科技局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绩?

答:县科技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聚焦项目强县、聚力开放创新”总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目标为指引,以“六提工程”推进为主线,埋头苦干、奋发作为,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载体,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成效,为加快释放新动能、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组织工作队伍深入企业走访摸排,累计拜访企业300余家,动员高企拟申报企业110家,动员完成率110%,列全市第三。针对企业资质差异,分类归档、定向服务,分别集中组织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财务规范等专项提升行动,全方位提升企业申报资质。截至6月份,已培育达标企业90家,达标完成率90%,列全市第三。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高企申报工作中可以合并办理以及可以“代跑”“代办”的审批程序,主动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信用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协商,协定帮助企业代办、代跑政务审批事项5大类400余件次,有效为企业减轻负担、提升服务效率。

二是企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联合统计局组织了2019年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上报研发投入费用总计12.3亿元,占GDP比重达2.2%,列全市各县市区第二名,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今年,研发投入统计机制调整,重点考核研发投入强度指标,组织专项工作队伍对重点企业和镇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详细解读了政策调整和疫情下高质量推进研发统计的注意点。截至8月份,我县326家规上工业企业中上报研发活动的企业数占比达70.8%,列全市第三名;研发投入总量为2.78亿元,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41%,位列全市第三名。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纳统企业数提高到60家(比去年增加4家),高新产业产值总量达52.68亿元,同比增长25.5%,占规上工业比重达29%。

三是政产学研合作蓬勃开展。全县新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为28项,累计与盐城工学院、南京理工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8所高校院所合作申报省科技副总项目14个、市科技副总18个,新建市中心12家、县中心11家。特别是在接轨上海方面,想方设法克服疫情影响,通过线上对接、定点走访等方式,认真扒排一批涉沪的科技企业名录,收集发布了企业技术需求20条,整理发布了5所上海大院大所的最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策划开展校企线上对接活动3次,先后促成春竹香料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捷特拉克与上海有色金属研究所、长风海工与上海交大等产学研合作项目8项,引进科技副总2名。

四是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首批“聚力创新十二条”奖补已通过财政、审计联合审查和县政府审核,兑现奖金总额755.95万元,目前正在配合县税务局对第二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预计月底月报兑现;新增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为“苏科贷”合作行工作已完成,向纽克光谱、永丹电器等19家企业发放“苏科贷”资金6900万元;推荐江苏博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吉瑞达电子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入射阳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企业库;动员指导金羿讯铭等5家企业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帮助盐城海普润申报省级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公司董事长刘必前获选科技部2019年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筹措举办首届科技创业大赛,共吸引了72家人才团队、22家初创企业、56家成长企业报名参赛,经过激烈角逐,挖掘出优博特新材料、赋瑞密封材料等一批创新创业项目,为下一步科技型企业培育选定方向。

问:《推进高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精神的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重要考核指标。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推进举措及扶持政策。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提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引导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行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20家”。我县正是在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高企政策》。

二是推动我县高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截至2019年底,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93家,高企新增数已持续多年保持全市前列,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高企培育工作还存在着持续增长后劲不足、“青黄不接”等问题,高企发展的质量和层次还不高,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型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还不多。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高企发展的质态,县委十五届五次党代会提出“以创新驱动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项目库,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流程再造,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出台《高企政策》,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高企高质量发展,厚植高企培育和发展的基础,通过综合施策,有效壮大以高企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是回应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期盼。最具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高企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规律,因时制宜、因企施策,做到精准发力、精确扶持、精心培育,加快打造企业创新梯队。

问:《推进高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高企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十个方面:

(一)完善培育机制。全面摸排挖掘优质企业资源,每年建成100家以上企业的县级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对标培育,择优推荐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入市培育库并首次达标申报的每家给予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补助,进入省培育库的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提高认定奖励。大力推进“小升高”、“规升高”,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维护”工作。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奖励30万元,高企到期参加复审的,复审获批的每家奖励20万元,复审未获批的每家给予1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补助。县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落户我县的享受同等认定奖励政策。

(三)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园区孵化器建设,对标孵化器建设标准,省级园区到2020年底每家建成1个以上孵化器,鼓励市级工业园区创建孵化器,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的分别奖补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鼓励孵化器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设计成长路线图,孵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孵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财政奖励基础上,县财政按每家10万元的标准配套奖励孵化器。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每家奖励0.5万元。

(四)加速成果转化。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中布局建设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其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县级成果转化项目资金不低于80%用于高企和入库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技术成果在我县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奖补,给予年度累计最高20万元奖补。

(五)鼓励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研发投入较前一年度增长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按其研发投入增额的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将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六)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创新接轨上海,加强龙头企业离岸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对接合作,有效利用高校院所的创新资源,每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参加政府组织的产学研对接活动,其交通、食宿费用由财政承担。

(七)壮大人才队伍。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产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鼓励聘请专家担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副总,引进科技副总的每家奖励5万元。鼓励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任职或兼职。

(八)强化金融扶持。建立县“科技企业白名单”,优先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每年安排不低于1.5亿元的苏科贷等贷款,并试点无还本续贷业务。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产品质量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九)打造发展标杆。建立县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企业10家以上,对首次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评估发布的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按其上年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成功的分别奖励50万元。

(十)优化部门服务。由科技部门牵头,每年分批次、分行业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研学活动,拜访高校院所及行业标杆企业,对接行业前沿科技成果,开拓企业家眼界,定期组织科技型企业参加科技沙龙、科技论坛活动。建立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指导企业规范设立研发台账,帮助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申报过程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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