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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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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政法
2020年08月14日

黄沙港法庭

法润乡 村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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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孙菁 顾明旺

8月4日上午,黄沙港法庭庭长周子荣和干警们为了化解40多起批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来到辖区内的黄沙港镇东方村,开展巡回审理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慧眼:小纠纷里,挖掘40多起大矛盾

前不久,标的仅有1000多元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卷,从射阳法院立案庭转到黄沙港法庭庭长周子荣手上。

2017年4月10日,黄沙港镇村民刘某某与宋某某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将4.62亩土地流转给宋某某种植,双方约定国家一切粮食补助均由刘某某享有,流转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并经村委会在协议上进行见证。后来,宋某某又将土地流转给村民陈某种植,种植后的陈某领取了国家2018年至2019年粮食补助款,刘某某要求陈某将补助款1478.4元返还给他未果,遂诉至射阳法院。

一向细致认真的周子荣,凭借法律人厚实的底蕴和多年办案积攒的经验,深知事情远不会如此单一。他当即与涉事的镇村一线干部交流,深入探究案情。类似的情况一共有40多起,亟待该案的处理结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不良后果。把握了案情背后的实情,黄沙港法庭决定直接到现场开展面对面庭审活动。

庭审现场:情法相融,化解数年沉淀纠葛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不大的场地上汇聚了上百人旁听,与被告陈某有纠葛的40余农户也在其中。作为承办法官的周子荣让原、被告分别进行事实说明,原告刘某某坚持要求被告陈某返还粮食补助款,而被告陈某称,与宋某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属实,领取粮食补助款亦属实,但根据国家政策,该补助款应该补助给粮食实际生产者,而并非土地实际承包经营权人,故不同意返还补助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周子荣明白,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争议,我国法律条文尚没有明文规定该如何处理,且该案件处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另外的40余农户。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周子荣并不拘泥于庭审细节,一会儿同原被告面对面沟通,一会儿又将他们分开细说,同时让在场的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和风细雨地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庭撤诉。

法润乡村:以案释法,深层构建和谐村居

纠纷化解了,如何真正感化广大村民,特别是有同类纠葛的那40多户呢?庭审一结束,黄沙港法庭干警立即搞起法治宣传。一方面,把事先印制好的宣传小册子,分发给现场的村民;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所涉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常见的问题争议,多方位列举相关的典型案例,算经济账和情感账,深入浅出地与农民朋友互动交流,进行宣讲解读,使现场的人们普遍接受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见证庭审和调解全过程的40余农户也纷纷与陈某通过诉前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且表示不会再因此类事情起争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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