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0年08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二版:社会
2020年08月01日

“送法下乡”暖民心

阅读量:971

本报记者 王中印 通讯员 李磊

“咱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要交定金才能享受到某种服务的情况,那么签协议涉及定金时,我们要写‘订’还是‘定’?”近日,在海通镇芦鱼港社区活动室里,一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新时代文明实践下乡普法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吸引了几十名群众前来参加,活动氛围十分热烈。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芦鱼港社区联合司法所、县驻外团工委的志愿者们组织开展了本次普法活动。志愿者们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群众身边的实际事例,详细讲解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常识。“本以为法律宣传相对单调,可能群众不爱听,但是没想到现场来了这么多群众,大家听课都很认真,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也都积极回答,整个宣传活动都非常地互动。”志愿者沈强生说道。

“《民法典》作为‘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是一部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掌握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活动现场,志愿者还为群众讲解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提醒居民们在处理法律问题时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除了法律宣讲外,现场还通过咨询解答、资料发放、案例分析、现场指导、提供建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努力让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学法、懂法、用法。“之前从网上买了一个东西,不是很满意想退货,但是卖家不同意。这不,志愿者给我支了招。刚才联系卖家,卖家看我懂法律,就答应退货了。”居民徐志芹乐呵呵地说道,这样的活动真不错,希望以后多多举办。

“普法活动的成功举行,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为建设和谐幸福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斌表示,下一步,该社区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不断为乡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