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2020年07月06日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
阅读量:669为加强对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7月6日至7月16日)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县城范围内,自2020年7月6日至16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2020年7月7日至7月9日和7月14日至7月16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
(三)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在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八)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文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社会监督。县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报道,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公安部门:110;住建部门:68035599;城管部门:82370006、82397128(晚);交通部门:12328;文旅部门:82309955;市场监管部门:12315、82318370;生态环境部门:82332411。
特此通知。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 《射阳日报》射阳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苏ICP备140574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