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0年06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民政·环保
2020年06月24日

我县划分城镇声环境功能区

阅读量:1003

本报讯(通讯员 吴乃国)近日,我县出台《射阳县城镇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进一步强化城镇环境噪声管理,促进区域噪声治理,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切实改善城镇声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

《方案》依据原环保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结合我县环境噪声污染特点以及各镇区总体规划。各类适用区域标准值包括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结果包括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以及13个镇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其他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方案》明确,对1类标准适用区域中轻工、农贸市场以及其他综合性市场,执行2类标准。各类功能区边界以道路、河流、铁路为分界线。边界无明显标志的,以城市总体规划图标出的规划道路和规划区界为准;边界处道路无名称的,以功能区划分为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域,按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3类功能区中的居住小区、商业金融区等和未规划的工业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机场周围区域内,除飞机外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源,执行所在本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噪声排放标准;飞机降落与地面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要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建设工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