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2020年06月24日
我县为输变电建设工程办理流程“减负”
阅读量:1040本报讯(记者 张慎传 通讯员 潘杰)近日,我县出台《关于明确射阳县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审批业务办理的通知》,这是全市首个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的配套政策文件。
据悉,长期以来,电力工程建设一直处于电力行业、地方政府双线管理状态,在项目管理各阶段存在一些难点、堵点。今年5月,随着《江苏省电力条例》的出台,县供电公司瞄准本年度基建工程“计划不调、任务不减、目标不变”的工作要求,抓住县委县政府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县电网建设营商环境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作为,多次与县发改委、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单位)会商,形成了电力工程建设规划、审批、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提出解决思路,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通知》规定,输变电建设工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由盐城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安全监督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由建设管理单位直接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无需提交施工许可手续;质量监督成果、竣工验收材料和消防验收材料作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不动产权证的“竣工验收材料”等。通过采取一系列针对性具体举措,简化输变电工程规划审批等相关手续,缩短新建变电站从核准至开工的时间,优化后续消防备案和产权证取证的前置条件,从根本上实现了提质增效。
◎ 《射阳日报》射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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