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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社会
2020年06月20日

商家门前设置“专属车位”

多为违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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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中印

在县城部分沿街门店前,都摆有“禁止泊车”、“专用车位”等牌子及路锥等障碍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公共停车位,却被商家告知门前车位为专属车位。不消费不能停车,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商家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违规私设“禁止泊车”

日前,记者来到沿河路发现,有少数商家在门店前停车位上设置了移动停车桩或者摆放了障碍物。

当记者随机走进一家商铺,询问门前私自设立移动停车桩的目的时,商家管理人员回答得闪烁其词。“我们摆放停车桩,就是想让车停得有秩序些。要不然,有的车乱停,可能一车占用两个停车位,影响形象。”一商家告诉记者,乱停车影响通行,有时联系车主都联系不上,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了困扰。

然而,也有部分车主表示,既然是在商家门前,店家有权进行管理。为了店铺生意,店家禁止停车也算合情合理的。

有车位遭遇停车难

随着私家车的数量急剧增加,车位也出现了紧缺,而公共停车位就成为了人们外出停车的一个重要选择。

在解放路,记者遇到刚刚找到停车地方的赵女士,她告诉记者:“我们一下班就过来吃饭,这里人多车多,有的明明可以停车,却被商家用凳子或其他障碍物挡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我们只得把车停在无名巷子里,也不知道合不合规定。”

“商家设置禁止停车,有的是为了方便自己停车。每当执法部门检查时就他们就移开障碍物。”一市民向记者表示,商家圈占公共车位是不合法的,一方面容易引起商家和路人之间的矛盾,妨碍一部分人的停车权;另一方面,一旦所停车辆发生损伤或是被盗等,商家和车主之间也易产生争议。

主管部门这么说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若商家私自占用公共车位,则是违法行为,应接受相关处罚;若属于单位或者物业所有,其业主有权处置车位使用权。但现实中,沿街商铺前区域多数是属于公共区域。而商家出于利益需求,以抢占车位来招揽生意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的4月份,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三家就已经向沿街商铺以及相关社区下发了关于整治私设停车桩、地锁、私划停车位的通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县城管局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戴阳表示,公共车位属公共资源,是公益性的,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就长期占用。为保障公共利益,下一步,将定期与公安交警、住建、市政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门市或者单位私设地桩地锁的行为进行督查和拆除,以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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