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政法
2020年05月15日
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排除妨害纠纷
阅读量:817本报讯(通讯员 陈星竹)近日,县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杨某与被告盛某同为某村村民,双方系邻居关系。2016年杨某为便于出行,在征得村委会同意后自行出资在其住宅右侧修建水泥道路,修建过程中遇到盛某阻拦。双方在村委会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由杨某支付5000元补偿款给盛某。道路修建完成后,被告盛某用挖掘机将三块废旧水泥柱放置在道路上设置障碍,严重影响原告杨某日常通行及安全,双方因而产生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调解无果,杨某遂将盛某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清除其住宅北侧道路障碍,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县法院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了解情况。由于疫情影响,网格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室调解员采用电话方式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和村干部,经过对被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析之以法的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对废弃水泥柱进行清理。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网格法官和调解员前往现场对道路现状进行确认,废旧水泥柱已清除,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得以化解。该纠纷诉前的有效化解,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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