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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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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文苑
2019年09月07日

全民都做“读书郎”需要更多“读书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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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一本书,就像你拐进街角的便利店买瓶矿泉水那么便捷,你是否愿意放下手机,把更多时间留给阅读这样一种传统却挺有“质感”的生活方式?据报道,7月23日,在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通过制定法规护航“书香之城”建设。因为读书,从来都不能只是“读书郎”的事。

2009年,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9部委提出“倡导全民读书,建设阅读社会”;2014年以来,“倡导全民阅读”“大力推动全民阅读”连续5年写进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全民阅读,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读书,不能只是“读书郎”的事情。这是宁波市对于全民阅读的定义。是的,虽然阅读渐行渐远了,但是这个社会上依然有很多酷爱书籍的“读书郎”。“读书郎”可以理解为痴迷阅读的人。全民阅读,就是要叫响“读书不仅是读书郎的事情”这句话。也就是说,要想办法促进全民阅读,让阅读融入生活,融入时代,融入身心,成为生活里的一件平常事情,就像柴米油盐酱醋茶那样不可缺少。

要想实现这个“大目标”就需要政府多做些事情,让阅读更加方便,让书籍更加贴近。宁波市提出的“让借阅书籍就像购买矿泉水一样方便”就显得特别有意义了。

生活里,我们想买一瓶矿泉水是十分方便的事情,超市里有,小店里有,现金能购买,手机也能购买。而要说到购买书籍、借阅书籍,那就只能“到专业的地方去”了,有点不方便。能不能实现“让借阅书籍就像购买矿泉水一样方便”?答案是肯定的,宁波市的做法是把“书籍借阅点”星罗密布地建设在距离市民最近的地方,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部门职责、整合社会资源,优化阅读环境,提升阅读水平。

眼下,走在宁波街头,像天一广场、月湖景区、轨道交通鼓楼站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都能看到自助图书借阅设施的身影。增加公共阅读服务设施的“曝光率”,不失为营造一座城市全民阅读氛围的方法。

在今后的全民阅读中,宁波的车站、公园、博物馆、养老机构、住宅小区、商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7类场所都将设立自助图书借阅设施和图书借还服务点。让市民借图书、买图书、还图书,实现“最近的距离”。当然,有人会说,即便“书籍距离人们最近”也未必就能真正实现“全民都做读书郎”。但是,请记住一点,阅读从来都不该是“曲高和寡”的事情,只要有一点希望,都值得我们为文化事业的馨香而努力。最起码,能够让市民感受到无处不在的文化馨香。

全民阅读,需要叫响“读书从来不只是读书郎的事”,让市民当“读书郎”需要服务出现更多“读书廊”,这就是好的环境营造。

(源自《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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