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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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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9年07月18日

公益广告为“创文”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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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彭岭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文明始于心、创建始于行”,最近,漫步县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创文”公益广告吸引着行人眼球,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提升着人们的“创文”意识。

“这些公益广告牌做工精美、设计巧妙,与原来的喷绘广告相比,不仅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让‘创文’理念深入人心。”每天上下班都要从幸福大道经过的王先生,对城区道路两旁的“创文”公益广告牌赞不绝口。

在推进“创文”工作过程中,我县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在千鹤湖公园、恒隆广场等地设置大型“创文”公益广告宣传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标语;在公厕、街道两旁的花坛等地设置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等提示牌;在各单位内的花园草坪、居民小区围墙、建筑围墙、建筑工地等处制作喷绘、设置提示牌等“创文”宣传标牌。以交通要道为重点,在幸福大道、解放路、人民路等城区主干道设置立柱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公益性公告;利用所有的公交站台、灯箱广告,开展“创文”主题宣传,确保创文公益广告“抬眼可见、驻足即观”。以交通工具为重点,在城区内所有公共汽车、公交车车体张贴文明礼仪标语,在车内张贴图文并茂的文明提示语,倡导尊老爱幼等优良传统;利用出租车车顶显示屏、城区所有大型LED显示屏播放“创文”宣传语和相关知识。

“我们将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各类公益广告为载体,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推动全县公益广告总体水平全面提高,使全县街头巷尾创文氛围更加浓厚。”县城管局户外广告科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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