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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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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19年06月11日

个税减 钱包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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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文华

“个税新政实施后,公司90%以上的员工都无需缴纳个税。企业没有增加用工成本,员工的收入却上涨了,同时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企业和员工实现了双赢。”县内一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介绍说。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改革红利充分释放,纳税人的腰包鼓了,获得感更强了。

从去年10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月上调至5000元/月,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让中等以下收入群体成为最大获益者。

“个税起征点提高仅仅是个税优惠政策的‘前奏’,更大的减税力度接踵而至: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附加扣除。个税新政已实施6个月,我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已经将‘真金白银’的减税‘红包’装入了自己的腰包。”县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基本上都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教育孩子,还得还房贷,生活压力确实大。新个税专项扣除确实减轻了负担。”县内某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是独生子,上有两位年迈的老人,下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月收入大约一万元,每月要支付首套房贷利息,自己还在攻读在职研究生。按照新政,2019年1月,在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之上,他可再附加扣除4400元,剩余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他的个税只要缴纳600块钱的3%,也就是18块钱,接近于“零个税”。这与2018年10月前相比,同样是月收入大约一万元,现在一年可以少交个税8000多元。这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当然让人高兴。

“事实上,个税新政的‘阳光雨露’并非仅仅惠及少数人,而是润泽所有的工薪阶层。自去年10月1日个税新政实施以来,我县个税连续6个月大幅下降,减税降费成效显现。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工具,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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