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2019年06月06日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
阅读量:760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6月3日至6月18日)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县城范围内,自2019年6月3日至18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2019年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
(三)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在考点、住宿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文旅、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社会监督。县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报道,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公安部门:110;住建部门:68035599;城管部门:82311001、82397128(晚);交通部门:12328;文旅部门:82309955;市场监管部门:12315、82318370、;环保部门:82332411。
特此通知。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 《射阳日报》射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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