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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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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要闻
2018年09月21日

警方提示

阅读量:786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整治县城交通秩序,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从2018年10月20日起,凡电动自行车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驾驶人接受安全学习教育后,依法处理;

1、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3、非机动车闯红灯。

4、非机动车停放占用盲道。

机动车、行人有下列交通违法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一律从严查处:

1、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

2、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占用盲道、逆向停车、线外停车、乱停乱放)。

4、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护栏和不走斑马线。

射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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