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18年08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政风·环保
2018年08月21日

实施城乡养老保险 实现居民老有所养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日东答社会公众提问

阅读量:1296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今年以来,县养老保险机构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保险“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适应社会保险发展新常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突出扩面征缴工作重点,确保社保待遇发放,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夯实内部基础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问: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9号)精神,本次调整养老金对象为: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本次养老金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计算,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我县企业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也参照上述办法调整。

此次调整养老金惠及我县5.2万企业退休人员,补发部分已于7月底连同8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到位。

问:社保部门是如何防范单位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社保费的?

答:参保单位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社保费,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违反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我们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维护职工权益: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年初分解目标任务,全力进行宣传扩面,确保新办企业及时参保;二是加大申报稽查力度。要求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确保职工权益;三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企业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有计划对参保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及时处理职工举报投诉,查实后依法予以处理。

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手续如何办理?

答: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减轻社保服务窗口经办压力,今年7月起我县开展了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社保费工作。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近期缴费发票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签约代扣社保费。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结算年度,养老保险费按月扣缴,医疗保险费按年扣缴(今年养老保险每月625元,医疗保险全年3822元)。需要发票的,可于扣缴后次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人社服务大厅开具发票。因参保信息有误无法申请签约代扣的,须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信息后再申请签约。因特殊情况需取消签约代扣的需本人至签约银行柜面办理取消。

问:我县是如何推进养老金社会保障卡发放,实现退休审批“只见一次面”的?

答:为简化企业参保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县人社局调整优化了退休审批和养老金发放业务流程。从6月1日起,新办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无需次月再来领取退休手续。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携带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已激活)、养老保险手册、照片,企业职工提供档案,退休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退休军人登记表和应征入伍登记表等,至人社局申请办理退休,在结清欠缴或中断的社会保险费后,由人社局内部履行审批手续。次月20日前养老金直接发至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 。从而实现了养老金审批发放“只见一次面”。

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取消集中认证后如何办理认证?

答:根据部、省文件精神,我县今年起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异地居住人员远程自助认证工作,大力推广“老来网”手机APP认证,企业离退休人员通过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市场里搜索“老来网”,下载并安装手机认证软件,根据提示就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资格认证。对不会操作的,可就近到县城各社区、各镇区人社服务中心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认证。年龄较大、身体不好的老同志,也可联系社保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看望。

问:我县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答:6月份,市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我县根据文件精神,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各0.5%);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本次社会保险费率下调,对于降低我县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实体经济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县社保中心在加强作风建设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今年以来,国家人社部、省厅和市局都高度重视行风政风建设,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行风建设工作。前不久县人社局又召开了行风建设“万人民意大调查”活动,县社保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提高经办服务效能,提升基层群众的服务体验,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社保事业。一是梳通“堵点”,推进经办智能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简化退休经办、基数申报等业务,确保业务一次办结;推进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银行代扣工作;取消养老金领取资格集中认证,推广“老来网”手机APP认证等以信息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模式。二是根治“痛点”,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规范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加大养老保险援助力度,开展“爱心助保”工作。三是化解“风险点”,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内审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经办风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问:如何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固定缴费档次,参保人根据经济条件自主选择,按年缴费。目前我县城乡居保缴费标准正常为每年500元至3000元共12个档次。

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县财政对选择500元—900元标准缴费的,每年补贴60元;对选择1000元、1200元、1500元、1800标准缴费的,每年补贴65元;对选择2000元、2500元标准缴费的,每年补贴70元;对选择3000元标准缴费的,每年补贴75元。

根据实际经济能力,建议参保人员尽量选择1000元以上的高档次缴费,以保障晚年基本的生活质量。

问:不缴费能否享受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

答: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与本人参保缴费直接相关,也就是说符合条件人员需参加城乡居保,履行缴费义务,到达领取年龄的,可按月享受包括基础养老金在内的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射政发[2014]11号)文件精神,2009年12月29日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无需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09年12月29日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未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按年缴费至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止。其中,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补缴,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问:今年我县城乡居保养老金调整政策是什么?

答: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精神,全省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调整以上调基础养老金为主。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7号)文件精神,从今年1月起,我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已由每人125元/月调高至135元/月。

今年是我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连续第7年上调,通过上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每人每月60元调增至现在每人每月135元,月增加75元,提高幅度达135%。

问:7月初,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我县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领取服务对象达16.5万人,如何兼顾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利益,稳妥开展我县城乡居保资格认证工作?

答:为切实改进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维护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我县城乡居保已全面取消集中认证,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领取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尽可能让群众不用跑就完成认证工作。

具体措施为:各镇区严格执行领取人员死亡名单月报制度;县居保中心对接全民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民政殡葬等数据资源,按月开展数据比对,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对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及80周岁以上领取人员,指导村居平台通过视频远程认证、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认证。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